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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恶俗文化炒作,权力当冷静理性

(2008-10-30 07: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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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文刊于10月30日新闻出版报    
    28日,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第一次代表官方向广受批驳的“大嘴”宋祖德开炮。他表示,因为宋祖德对刚刚过世的导演谢晋大肆诽谤,“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10月29日《东方早报》)
    宋祖德是有名的“大嘴巴”。近年来经他炒作的公共文化事件不胜枚举,其炒作的方式无非是通过詈骂文化名人而表现自己,或是以惊世骇俗的行为艺术来博取人气,或采取自侮的方式制造桃色娱乐事件。如此等等,相关当事人和公众人等已不足为意,审美疲劳,任由他炒就是。
    德高望重的谢晋尸骨未寒,宋祖德又行诽谤之事,虽然可恶可恼,但也属于宋氏炒作老路,并不新鲜。宋氏有失公允和道德有亏的方面,自有公众做出评判。简言之,对这样的人,是不可以常态的道德准则去约束的。还有就是,宋氏对谢晋的侮辱诽谤,维权的该是谢晋家人,是采取道德手段、行政手段还是法治手段,应由谢晋家人来决定。
    广电总局任司长将宋祖德称作“害群之马”,等于以权力的方式给宋祖德的行为进行道德定性。从庸常的生活常识判断,这或许无错,但是发自权力之口,就有些权力未审先判的意味。这也难怪让宋祖德抓住把柄,要行维权诉讼的主因。客观地说,权力在对待这样的文化事件时,必须冷静理性,不能像普通人那样随意评论,否则就和宋祖德的“大嘴吧”一样了。如此,不仅无法让低速的文化炒作者噤声,反而催化了其炒作的社会效果。
    当然,权力并非无所作为,它可以通过机制性的制度设计去规范文化人士的言行举止,然后通过合乎制度的行政监管去惩戒失范的文化行为。遗憾的是,这样的文化监管机制是缺席的,也就造成了权力的表达缺乏公共性,哪怕发出的是合乎情理的金玉良言。
    这种诡异其实反映了中国社会的一种社会情态。即在多远表达已经成为社会主流的情势下,某些不大受听的杂音其实也属于多远表达的一种,对于这样的声音,还是应该宽容待之,姑妄听之。以宋祖德言论而论,无论怎么热炒,无论多么夸大其词,哪怕庸俗不堪,哪怕超越了道德底线,说穿了不过是公共娱乐的范畴。存在即合理,肤浅自有肤浅的社会载体消化承受。毕竟,我们生活的社会空间不是道德的真空。
    只要公众有足够的耐受力,只要相关人士能够通过道德或法治的途径对宋氏的炒作进行救济,那权力还是要超然一些微妙。让权力的归权力,让文化的归文化,让市场的归市场,这才是多元社会的基本要求。
    清楚宋祖德,定性“害群之马”,权力一旦出口,就要进行充分的举证,就要执行力的配合。具体到宋祖德,是要让他闭嘴,还是查封他的公司?果如此,这就撼动了社会宽容的基础。如果是司长以个人的名义说说而已,一场和宋祖德的口水战也就难免。如此以来,善于口水战的宋祖德又恰恰集聚了知名度。
    所以,对付宋祖德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要理他,让其自然偃旗息鼓。其实,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对付宋氏的秘笈。权力又何必趟浑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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