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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河北青年报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2月3日对陕西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进行公开通报批评。记者4日晚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2月4日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我们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2月5日《新华社》)
华南虎事件纷扰数月,不惟引发有关专家与拍照者的非理性攻讦,也引起了海外舆论的大力关注,是2007年度最具轰动效应的公共事件。在此公共事件依然有蔓延和延烧之际,陕西省政府果决通报批评陕西省林业厅违反新闻发布制度,促使该听向社会公布发布致歉信,无异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虽然华南虎照片真假尚无定论,但陕西省府和林业厅的道歉,无疑具有涤清华南虎衍生的信息污染作用,也彰显公权对公意的尊重,体现公共行政的自觉自省。笔者以为,这起带有娱乐性质的公共事件算是“善终”。
评析此次事件,无论“虎照”真假,农民周正龙虽是始作俑者,但终究是个人行为。将此个人行为发酵为公共事件的,陕西省林业厅难辞其咎。违背新闻报批程序也好,缺乏实地核查验证虎照的行政作为也罢,草率公布虎照信息,均是将不确定事件认定为确凿事实。显然,该厅是以政府公信力作为代价,草率随意行政。尤进者,随着事件的扩大化,该厅固执己见,甚至某些领导不惜将官声官职作为个人诚信的赌注,看似真理在身,实则是缺乏反省精神,和公众民声形成偏激对抗。此事延烧欲深,偏离“虎照”根本欲远,不仅无益于野生华南虎的保护,反而造成公共信息的污染和舆论资源的浪费。此事不终结,林业厅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将异化变形。
省政府的批评是消弭此事进一步泛滥的消毒剂,因为省政府的批评抓住了事件的核心---林业厅行政失当,作风漂浮、纪律涣散。作为上级,通过批评进行行政纠偏当然是职责所系。值得一提的是,省政府这么做,显然是对公意民生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公众有一个合理的交代。至于林业厅和民意纠缠苦苦数月而不转圜,面对省政府一纸批评立刻致歉,公众也应该从善意的思维去理解。毕竟,林业厅发出的致歉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值得一提的是,在陕西省政府的通报批评中,对于此时的处理也并非轻描淡写。一方面,省政府决定对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追究纪律责任外;另一方面,对于“虎照”的鉴定工作依然在进行之中。总之,行政的归行政,技术的归技术,民意的归民意,各得其所。
系铃人已经解开了铃的死结,相信公众也不会纠缠于事件本身而不依不饶,华南虎事件也该有个了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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