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时有删节)
“中国的老年人99%在自己家里度过晚年,所以为居家提供养老服务是最重要的事情。”昨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老龄基金会会长李宝库指出,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特别强调,要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服务和其他服务的网络,“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做的一件事情”。
(3月11日《新快报》)
当我们还将老龄化社会视作一个寻常的术语时,中国的老龄化社会已经悄然来临。据2005年统计,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是1.44亿,占全国人口的11%。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城市里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这样的家庭在北京、上海、广州,甚至达到30%-50%。这些
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达到1500多万。数字众多的当代中国老人由于顺承计划经济时代而来,思想里依然存乎养儿防老的传统道德习俗。加之中国的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并不健全,因而面临着未富先老的尴尬处境。
化解这一难题,需要三个层面的努力。首先是政府通过法治和制度构建一个惠及所有老人的机制性框架。无论国家的经济情况多么蹇窘,唯有法治规范和制度保障才会让老人们有心理上的安适。况且,这既是西方发达国家应对老年化社会的普遍经验,更是中国社会法治进程的基本要求。其次是强化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意识,将忠孝为先的道德教育薪火相传。子女赡养老人的传统不可丢。西方国家的教训表明,老有所养的老人未必老有所乐,因为物质上的满足并不能排遣老人们精神上的孤独落寞,子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才会给老人以心灵慰籍。而京、沪、穗等地的很多空巢老人面临的老年问题也并非物质欠缺而是缺少子女照顾的精神滋养。再者是必须体谅中国社会独生子女的国情和这一情况还将延续下去的实际状况。因而,老年人的养老负担不能单纯落在子女身上,而应由国家、社会和子孙三者共同承担,即所谓“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
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家法治制度层面上的养老规范较为欠缺。造成这一原因的是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面临着太多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一些迫切解决的社会难题如教育、医疗和住房吸引了人们更多的目光。而每一项民生难题都需要法治上的重新规矩和行政公权上的落实,更重要的是需要财政的投入。而中国老龄社会的不期而至,加剧了中国社会的民生困扰,也更凸显中国的“未富”。理性而言,在现阶段,国家对中国老人的关爱只能做到尽力而为而远远达不到理想化的状态。老人问题作为民生多艰的一揽子工程,依然需要靠发展去消弭内中的不公平。可敬的中国老人们依然要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去分担中国“未富”的现实所带来的实际困难。
但可喜的是,在“两会”这样的政治大平台上,政协委员们将中国老龄化社会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作为提案并得到总理的关注,足以证明国家并没有漠视淡出社会主流的老人们。有了民意关注和政府的承诺,健全的制度上的养老机制就不再是空洞的愿景而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惠及当代和后代老人的福祉。
在国家存在暂时性法治和制度瑕疵以及国家财政挹注不足的情况下,中国老人的养老问题也并非无所作为。如发挥社会团体和社区的力量,集聚全社会的爱心去关爱那些孤独无依的老人。据悉,一项专为城市高龄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的“爱心护理工程”不仅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还有了100多个试点单位。包括佛教界、基督教界都愿意参加。如不妨从“希望工程”中得到启发发起爱老的“晚霞工程”,向全社会募集资金构建专门的养老机构等等。此外,引发争议的抵押房产养老也可以在法制完善和有效监管的基础上试行。
任何国家都有可能面临老龄化社会的挑战。由于中国人口基数过大,加之没有计划经济时代的养老积累,故而和发达国家的先富后老相比是先老后富。但我们拥有其他国家匮乏的孝敬老人的精神财富和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因而,在其他国家需要国家力量独力支撑的老年问题在中国则是由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三者分担,化解老龄化难题并不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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