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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老汉被小偷殴打而死的道德诘问

(2007-02-28 08:46:24)
昨日下午1时许,成都青龙场综合农贸市场发生一出悲剧:一位50多岁的大爷在买菜时被小偷偷走了钱包。他发现后勒令小偷归还,嚣张小偷竟恶言相向,两人随后发生打斗,大爷竟被小偷活活打死。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这位大爷在与小偷搏斗的几分钟时间里没有人上前帮助他。(2月27日《华西都市报》)
类似的新闻事件经常发生,每次都会引发公众的愤懑质询和道德诟病。然而,这样的事情还是屡屡发生,这更说明社会公德建设的瑕疵和整体性公民素质的低下。究之这一事件,内含的新闻价值又有了新的衍生,即除了围观看客们的道德缺失和麻木不仁外,又增加了小偷施暴被盗者的有恃无恐。如果说前者的尾大不掉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痼疾,那小偷大庭广众之下的有恃无恐则是对正常社会情态的示威,也是对社会的莫大讽刺。
毋庸置疑,在前者的集体无意识的正义沦丧和后者的恶性之间有着必然的逻辑关系,那就是姑息养奸。在当前的社会情境下,社会各界都将法治正义视作了时髦词汇。笔者不想纠缠于类似的言说,因为中国已经是法治社会。在此前提下,笔者只想发出最深沉的道德诘问。
首问围观的看客们,你们是否沉醉于人性中观望同类相残的好奇之恶?果如此需要涤荡恶之花在心灵中的那片土壤。否则,恶之花的蔓延会盈聚你的心胸,将人类的同情、友爱、责任、和正义等一切美好的情感蚕食殆尽。甚至当你自私地向自己的亲人挥洒爱的情感时,你会痛苦地发现你已经一无所有。作为社会人,道德的关爱是相互的,你的一次对他人的责任缺失,他人会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以同等的冷漠以对,这就是道德的果报辩证。对于围观的看客,社会并无过高的道德要求,如果你不能挺身而出制止恶性的施暴或者阻止悲剧的发生,请你悄悄地打一个电话,将情况告知相关部门。如果这种举手之劳都做不到,下一个被围观的或许就是你!
二问施暴的小偷。你的偷窃行为已经违反了社会的法治和道德原则,继而向被盗人施暴则是天良和人性的沦丧。你何以沦落为为人不齿的窃贼或有情非得已的无奈,但是你贼胆包天公然行凶不仅违逆人道也违反“贼道”。所谓“贼道”就是偷了即逃,不敢直面被盗者甚至是旁观者。你大发淫威显然是看到了被盗者的羸弱和旁观者的麻木。在你的思想里,正常的社会秩序已经颠覆,和谐的人际关系已经紊乱。你的视野所见,围观的旁观者成了你恶行表演的忠实观众,你的哪怕残存的最后一丝人性也被看客们的热切鼓励所摒弃,从而走上错上加错的万劫不复之路。你的道德坍塌和恶行膨胀垒筑起自己的断头台。最终,你或会在更多围观者的怒吼和愤慨中消弭掉轻如鸿毛的罪恶生命。
再问我们的社会机制。我们的社会是由个体的人所组成,社会道德的风尚如何固然是所有个体的道德情怀的集合,但也绝非简单意义上的相加。社会的他律机制能否警示和矫正个人的道德走偏至关重要,而社会的教化机制能否确保社会个体沿着社会许可的轨迹自律地前行更不能忽视。衡量良好的社会机制的可检验标准应该是这样的,即可以宽容和允许不良想象的偶然发生,却不能让类似的错误一再重复出现。否则,全社会都应该好好的反思,将困扰社会的症结深挖出来并积极疗治之。
最后不得不问的是“我”的扪心自问。“我”即是社会中的每一个独立的个体,“我”或会为他处的类似现象而愤慨,但如果“我”正好遭遇类似的恶行时,会否也会成为那麻木看客中的一员?
这才是道德本源的最深刻诘问。若是“我”有深邃的道德定性,此类病态的社会现象可以痊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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