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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大楼遮蔽下的官场怪现状

(2006-05-11 11:51:46)
豪华大楼遮蔽下的官场怪现状
   “国家级贫困县的检察院却修了座豪华大楼,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的罚没款。”4月上旬,有读者致电山西晚报,希望能对浑源县检察院新落成的办公楼予以关注,问题涉及大楼的豪华程度与当地的经济不相称、检察院在办公楼下开酒店等,其中资金来源最受质疑。(5月9日,山西晚报)
    有图为证,五层大楼花费近2000万元,这对于一个财政收入不足1亿元的国家级贫困县而言,何止是豪华,简直就是超级豪华。尽管如此,如果资金来源正当,且确实是出于检察工作的需要,公众除了腹诽检察院奢侈外也无关大节。但问题在于建楼资金来源于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的罚没款。用不正当的款项哪怕建造一间茅屋也是属于违规行为,何况建造一所与当地经济极不相称的豪华大楼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并不含参与公路治超。该院将所谓参与治超当作是监督执法难免牵强,追求罚款返还才是真实目的。据介绍,治超罚款达2800亿元,虽然全部上交县财政,但没有县财政的返还资金,这栋大楼是无论无何建不起来的。这里有个问号:既然检察院是监督公路治超执法,为何检察院成了罚款返还款的直接受益者?按此逻辑推断,其他世涉及罚款的执法检察院是不是也可以借监督之名而从中渔利?无疑,该检察院的执法监督其实是不务正业的违法行政,目的只有一个:捞钱。
    对于这一点,浑源县的群众眼明心亮。“检察院上路查超载,不就是为了捞钱吗?老百姓对执法单位也有监督权。”在记者采访时,浑源县城的不少人表明了对此事的不满态度。在群众和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面前,该检察院的“伪执法监督”现了原形--虚伪和丑陋。
    由于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违法牟利的行为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也是对自身尊严的自渎。
    尤为重者,建设豪华办公大楼也也反映了铺张浪费的衙门作风。各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建豪华办公大楼并成攀比之风,这几年并不鲜见,哪怕经济发展极端滞后,财政收入连年赤字,也要将衙门修得光鲜漂亮和威严。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建设得好一点,装潢得庄重一些无可厚非,但这些都是外在的东西,住在里面的人必须依法旅行自己的职责,为公众服务好。否则,追求浮华享受和虚荣门面,大楼建得越豪华,与公众的距离也就越远,招惹的民怨也就越大,人民公仆也就蜕变为封建时代的官老爷。因此,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乱建豪华大楼,是封建等级思想借官僚主义之尸还魂,是在人为制造党群干群矛盾,同建设和谐社会的主旋背道而驰。
    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建豪华大楼,导致行政成本高企,造成有限财政资源的极大浪费。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的比例失衡,也成为困扰中国社会的严重社会问题。建设豪华大楼的另一副作用是官商勾结,滋生腐败。建一栋楼,倒一批干部的新闻屡见报端。
    建豪华大楼弊端多多,究其根本就在于违规,还有就是各级官员脑海里祖传的官僚作风的遗毒以及好大喜功的虚荣面子在作怪。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强化公仆意识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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