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一个重要决定: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此政策出台后,各方反应不一,很多人认为,取消二手房转让的营业税,不光是为房地产企业和炒房者“松绑”,扶持“二手房”市场的考量,“鼓励炒房”的意图更是十分明显,这无异于给急速下滑的房地产市场打上一针“强心针”,有人甚至开始兴奋地大声疾呼:楼市回暖之燎原大火已经点燃,房地产的春天就要来了!可能么?而在我看来,这种预期也未免太早太乐观了点。
我认为,国家此次出台“房市新政”,应该是从经济发展的宏观层面上考虑的,其所释放出的“松绑”信号,可能会对整个楼市的逐步回暖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短期内对振兴楼市和普通购房的刺激作用并不会很大,至少是一两年内很难收到明显的效果。更不可能带来什么新一轮的“炒房热”,最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时机不对。如果这些措施早几个月出台也许会好一些,而现在的形势已经大不同于半年前了:
首先是海外资金不再看好中国房地产市场。早在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前,中国政府就针对房地产可能出现的“泡沫化”苗头,出台了包括紧缩的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打压调控措施,使房地产价格出现了明显的回落,一些害怕被套牢的海外热钱,就已经纷纷开始撤离中国房地产市场。今年不期而遇的金球金融危机更加快了那些海外投资者抽逃资金的步伐。他们自己车家的房子都便宜到没人要了,哪里还能拿出闲钱拿凑咱们的热闹?北京等一些地方出现了外资抛售房地产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这无形中也为我国房地产的严冬提前到来增加了一只重要推手。
其次是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行业经济效益下降和企业破产等引发的员工降薪和大幅裁员、各类商品市场交易量的大幅度减少带来的商品物价的持续下降、大批农民工返乡,150万大学生无业可就,在此“金融危机何时才能结束?经济何时才能走出萧条期?”担心未能得到解除的情况下,除非极少数急需解决住房问题的人会选择住房消费外,大多数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捂紧自己的钱袋子,做好过紧日子的打算。如何解决消费者信心不足带来的购买力下降,已成为当前政府实施“扩大内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难题。
第三是经济低迷给炒房者带来的的巨大风险。对于炒房者而言,“低进”的目的是为了“高出”。现在市场上的房价那么低都没有人愿意买了,哪个商人又肯去冒那么大的风险去炒房呢?炒房不同于炒股,虽然总体上大家都是买涨不买跌,但炒股因为资金多为自有且流动速度快,有时弄点小钱试水,看着跌了抓紧往外跑时多少还能捞回一点,但若用银行贷款买回动辄几十万元、几百万的楼房陷在手里,可就太惨了点了,结果只有两条路:要么闭紧双眼去跳楼,要么老老实实当“房东”,或者干脆就留着传宗接代吧。
总而言之,我的结论是,此轮“房产新政”出台的字面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房价下跌的总趋势短期内还不会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的春天还没有真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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