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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林妙可一夜成名的《歌唱祖国》涉嫌侵权?(图)

(2008-09-08 02:13:30)
标签:

鸿水

娱乐

分类: 娱评:鸿水娱论

 

让林妙可一夜成名的《歌唱祖国》涉嫌侵权?(图)

 

让林妙可一夜成名的《歌唱祖国》涉嫌侵权?(图)

 

让林妙可一夜成名的《歌唱祖国》涉嫌侵权?

 

文、鸿水

 

 

现在的成名真的是五花八门。比如那个红衣少女林妙可,她的成名恰恰因为是“假唱”,假唱本可以理解,可是要命的是连她的声音都是移花接木。据中新闻报道: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音乐总监陈其钢在一个专访中透露,开幕式上那首震撼人心的《歌唱祖国》并非舞台上的“微笑天使”林妙可所唱,那个稚嫩、真挚的声音来自一位7岁的小女孩杨沛宜。陈其钢解释,这是为了国家利益。这还不算什么,鸿水从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大概意思是说,就是所谓的林妙可演唱的《歌唱祖国》这首歌也未得到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涉嫌侵权。

 

《歌唱祖国》是由我国的著名音 乐家王莘先生创作的。按照我国版权法的规定,《歌唱祖国》的版权归王莘先生个人所有。王莘先生在2007年因病去世后,这首歌的版权将归王莘先生的子女所有。不过开幕式的导演组并未向王莘的后代申请过授权,也没有支付费用。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开幕式上演唱的《歌唱祖国》已经侵权了。但现在对这个问题知道的人并不多。

 

刚看到有关《歌唱祖国》涉嫌侵权的帖子的是时候,鸿水还质疑:奥运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程度可以用“前所未有”四个字来形容,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而这些低级的错误,不能用所谓的“国家利益”来掩盖。这样做,孔夫子也会很生气的。令鸿水不解的是,刚看到这个帖子不久,刷新了一下,想看看网友对此有什么评论,可是,很遗憾的是,这个帖子已经被网站删除了。不管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是不是真实的,说出来又何妨?难道我们已经连质疑的精神都没有了吗?

 

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演唱《歌唱祖国》的林妙可一夜成名的同时,身价也是暴涨,据说广告以及其他邀请不断,可是,林妙可的成名让人一头雾水。所有的人都说《歌唱祖国》的歌声好听,动人心扉,可声音不是林妙可的,她只是一个“傀儡”,就连《歌唱祖国》的这首歌都涉嫌侵权。如果,面对如此盛会的时候,我们的相关人士能够把工作做得更细一些,这样的瑕疵这样的假象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了呢?鸿水无疑指责谁,只是,起码的真实、起码的真相我们是不是有质询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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