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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冯小刚:你不缺菜商7.5万,关键丢不起那人

(2006-09-07 11:13:35)
分类: 娱评:鸿水娱论
   
                                 文/鸿水
 
    据媒体报道:近日,朝阳区法院要求冯小刚对其任股东的“不见不散”茶餐厅进行清算还债。“不见不散”茶餐厅被吊销执照后,还欠菜商傅先生7.5万元债务。根据菜商傅先生的诉状,傅先生与王珍妮、冯小刚共同投资入股的北京“不见不散”茶餐厅有限公司有经济纠纷,法院对这起经济纠纷案作出了判决。生效判决后经法院执行,公司已给付他欠款16.5万元,其余欠款7.5万余元及诉讼费用尚未执行。由于不见不散公司已于2004年10月1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但一直未进行清算,致使其剩余债权一直未能实现。为此,傅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王珍妮和冯小刚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清算。
 
   其实,这个事情在菜商没有起诉之前,北京电视台就做过报道了,当时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感到很诧异,那时候,菜商还没有把冯导等人告上法院,人家菜商就想通过舆论关注把钱要回来。结果,冯导等人没有理会这些。
 
    一个菜商,起早贪黑的给“不见不散”餐厅送菜,结果,你们因为经营不善关门大吉了,可人家菜商呢?人家辛辛苦苦想挣点钱容易吗?“不见不散”餐厅就俩股东,一个是大导演冯小刚,一个是王珍妮。当时在电视报道中,菜商一脸无奈地表示:多次找到王珍妮等人,均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也就是没有要到钱,而当时冯小刚那边的态度也是:冯导虽然是“不见不散”茶餐厅的股东,但从未参与过餐厅的实际经营。所以,对于跑断了腿来讨账的菜商,日理万机的大导演根本没时间予以理会。所以,继续没有理会。自然没有还钱。我依稀记得另一位股东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的时候还说,已经过了清算日期等等。反正就是不给。
 
   你说咱老百姓做点生意容易吗?在城市里摆个摊,被城管追得到处跑,遇上这样的大腕级人物,原本是想赚点钱,结果,人家餐厅一关门,“不见不散”的美好愿景蜕变成了“没完没了”的闹心事儿。这黑色幽默玩得真够让人郁闷的。不过,谁叫你不够黑色幽默的菜商遇到了绝对黑色幽默的冯小刚大师呢。算你倒霉。
 
  庭审中,冯小刚的代理律师辩称,冯导虽然是“不见不散”茶餐厅的股东,但从未参与过餐厅的实际经营。现在茶餐厅的清算工作已在积极进行中,同时,冯导也愿意配合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其实,冯导早就应该明白,虽然你不参与经营,但你是股东,你是投资人,餐厅赚了钱难道你不要分红吗?至于内部你们怎么分配,那是你们合作的问题。不要因为你们合作出现问题,就把这个风险转嫁给了别人。
 
    在这里,我只希望菜商早日拿到人家的辛苦钱,要知道,贩卖蔬菜也是要垫付成本的,至少垫付了十多万,这钱对冯导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咱老百姓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况且,冯导这边非得等到人家把他告上法院,被法院判决还钱,才作出愿意配合法院清算的说辞,实在是有失大导演的风度。冯导,咱不缺那7.5万,关键咱也丢不起那人。我知道您精明,有大智慧,但这智慧用得恰到好处,才是真正的“大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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