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买卖:不是你想买就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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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买卖:不是你想买就能卖
(文/无心听花语)
2010年,网络上又红了一首歌一个人,那就是《爱情买卖》和慕容晓晓,听起来颇有韵味。尤其是里面一句,“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颇有点荡气回肠的感觉。爱情,很多时候就是一种买卖。且不说理论上,早有融会贯通的经济学能人阐述所谓的爱情经济学,先从我农村老家一个真实的案例说起吧。
我老家至今还有媒人介绍相亲成家的习俗。同宗族的堂弟和邻村女孩通过媒人认识,俩人可谓一见钟情。然而双方家长却在聘金上谈不拢。女方家长认为八万太低,是在欺负她女儿是领养的。在我们老家,聘金一般都是十几二十万,甚至漂亮高挑有文化的还能开价百万。最后,居然仅仅因为差两万,导致亲事告吹。在老家,如果黄花大闺女比别人家卖的便宜,确实会被人说闲话。后来,我那同宗堂弟又找了个,价钱确实是八万,据说堂弟很不满意,但还是结婚了。
很多人认为,堂弟那不叫爱情,顶多叫婚姻。那我们就说说现在流行的小三爱情吧。小三都说有爱情,不为别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这一点,但我相信,爱情在他们眼里就是买卖。小三卖的是情,包养小三的人买的是爱,爱情买卖,讲究的也是你情我愿。最近新闻报道中,那些当官的小三纷纷反悔叛变,其实根源也在于价钱没谈拢。小三的爱情买卖,是一种期货买卖,当预期收益没达到,自然要毁约,根本不会谈什么“买卖不成仁义在”。至于官老爷怒杀小三,那也是预期成本过高所致。
这两个案例或许都太特殊了,那么说说城市里最常见的爱情吧。城市的高昂生活成本,迫使很多在城市中奋斗的年轻男女,以爱情的名义,选择同居合住,以降低两人的生活成本。显然,爱情在此时,确实是一种既经济又实惠的划算买卖。现实中,还有很多和爱情买卖相似或相关的流行词汇,比如“试婚”、比如“丈母娘推高房价”、比如“有情人终成房奴,有房人终成眷属”。城市中,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类似爱情买卖,结婚的要买房,婚房才流行;离婚的也要买房,一是离婚协议明确得另找房给对方,二是为了买房而离婚,如今离婚的婚房也流行。
P.S.大家不妨搜索下这首《爱情买卖》,虽有点口水歌的味道,但口水据说也是有营养的。无心听花语博客音乐播放器第一首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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