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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认不讳:都曾年少犯过罪

(2007-01-24 09:10:59)
标签:

年少

回忆

轻狂

悔悟

分类: 感悟生活:随笔人生

每个人都曾经年少,而年少大多与无知、轻狂相连。我曾经的青葱岁月更是在无知轻狂的掩护下,犯下了“滔滔”罪行。

一、偷窃罪。虽然仅限于偷自家的钱,但当时偷的是母亲在寒冬中浸泡好几个小时的冰冷海水捞海苔丝制作成小菜卖给大户人家更新口味换来的钱。从五分、一毛到一元、五元甚至十元,全被偷来继续犯下面的罪行。

二、聚众赌博罪。偷来的钱绝大部分被赌掉了,同村和隔壁村那些认识或不认识的伙伴们都以和我赌为荣,争着与我合作赌钱,就因为我赌品好讲义气,不仅输了从来不赖账,而且赢了绝不独吞,全部买零食大家共享。偶尔也郁闷,有福同享,有难为啥我独当?别人从不帮衬着凑份子。

三、组织黑社会罪。这条与前面两条也紧密相关,在赌界好名声的庇佑下,我建立了以零食为基础和纽带的帮派组织,成就了当时村内乃至乡内都赫赫有名也最为瘦小的黑社会老大。我所领导的帮派无非就干两件事:吃零食和逃课玩牌。当然,这个帮派组织也极其不稳定,老大虽能保持多年铁打不动,手下却是流水的兵轮换频繁。

四、诬告罪。初中时寄宿学校,同样要上学的姐姐每周一必须早起为我准备行装,除了准备早饭,还要煮花生油供我带去学校改善生活。我睡足起床经过灶台偶被沸腾的一丁点油花溅到,便以此为由向母亲大人告状,污蔑姐姐存心烫伤我的宝贝小手。更多的时候是我偷了钱从不主动投案自首,害得姐姐无辜受骂受罚,虽无直接口舌污蔑,事实上沉默或拒不承认也构成了诬告罪。

五、欺骗罪。由于懂点小聪明,学业成绩优异,总能“一白遮千丑”,虽作恶多端,然均能化险为夷。即使有人叛变有人举报,邻里乡亲也大多无人肯信更无人怀疑,依旧放心让他们的宝贝儿子加入帮派,期冀孩子在我的英明带领下能学有所成。乃至被抓了现行,我也终能得到宽大处理逢凶化吉。只可惜,曾经的手下和四大护法们都没能如愿考上大学,早早地走上社会拼搏人生,只有我一直被关在学校整整二十年,且从未保释过

六、亵渎神灵罪。这条曾经引起村里一阵恐慌,举村震动。村庙原本是我们开坛聚赌之最佳场所,却在一个风不高天也没黑的傍晚,被放学后的我们一时兴起给亵渎了。我们吃光了所有贡品,更推倒了村民们顶礼膜拜的神圣泥像,事后害怕不已仓皇逃窜。最后,以家长代我们向村里赔罪赔钱赔礼才得以平息这一大不敬事件。

以上罪行,均供认不讳。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而今,我不偷钱窃物,只卖命职场供养父母;偶也玩牌但不聚众赌博,包括所谓的怡情小赌;虽仍有手下,却已不当大哥好多年;常自省吾身,对姐姐心怀愧疚,不背后说人坏话,只是当面坏话照说不误;不骗人谋利也力争不被人骗损利;不再亵渎神灵也从不朝圣膜拜。希望,能考虑以上悔改情节,予以从轻发落,是否有待法办,任由众人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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