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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儒学“微言”中的“大义”

(2023-09-16 07:53:43)
标签:

文化

教育

分类: 推荐材料

儒学“微言”中的“大义”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张岱年 日期:2023-09-16

                                    清代焦秉贞《圣迹图》。 书中插图


一个国家的文化,传承什么?一个民族的传统,如何创新?一代国学宗师张岱年曾在《正道:中国文化传统》一书中系统完整、深入浅出地为大众讲述这些问题。

本文选自书中内容,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儒学是中国封建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体系。从汉代至明清,实行君主专制的帝王都尊奉儒学为正统思想。在长达两千年的时代里,从一些历史现象来看,儒学确实起了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作用,专制帝王利用儒学作为控制人民思想、维护其政治统治的工具。在这一方面,儒学作为专制帝王控制人民思想的正统学说,确实起了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作用。然而,儒学的内容是否仅此而已呢?事实上,问题还不是如此简单。儒家学说还有更深一层的内容。儒学除了维护等级制度的思想之外,还有强调人格意识、肯定独立意志的思想。在这一方面,儒学对于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发展,确实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儒学高扬了精神生活的价值,增进了民族的凝聚力。在高扬精神生活的方面,与儒学并称“三教”的道教与佛教也具有一定的作用,而在增进民族凝聚力方面,儒学确实起了独一无二的积极作用。

儒学中维护等级区分的思想,可称为儒学的浅层思想。此外,儒学中还有更深邃的思想,可称为儒学的深层思想,亦即儒家学说中的深层意蕴。这些深层意蕴,可以称为儒学的奥义。这些深层意蕴,虽然是一般人所不易理解的,对于文化思想的发展却起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汉书·艺文志》说:“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儒学学说中确实具有一些微言大义。“微言”即微妙之言,“大义”即基本含义。微言大义即比较深奥精湛的思想,亦就是儒学的深层意蕴。儒学是有时代性的,时至今日,儒学的许多观点(主要是浅层思想)都已过时了,其中也有一些重要观点(主要是深层思想)却具有相对的“普遍意义”,虽非具有永恒的价值,但至今仍能给人们以深刻的启迪。

天人合一

人与自然

中国古典哲学中的“天人合一”观念源于春秋时代。各家所讲不同,但也有一些共同的基本观点,这主要是:人是天地所生成的,自然界是一个整体,人是自然整体的部分,人为万物之灵,人与自然界不是敌对的关系,而是整体与其中最优秀的部分的关系;自然的普遍规律与人伦道德的基本原则也是统一的。张载所著《西铭》以形象的语言表述天人合一的含义。《西铭》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天地就如父母,人是天地所生;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构成我的身体,天地之气的普遍本性也就是我的本性;人民是我的兄弟,万物是我的朋友。这着重显示了人与天地万物的统一性。

“天人合一”并不忽视天人的区别,张载标举了“天人合一”,同时亦揭示了天与人的区别,他说:

老子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此是也;“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此则异矣。圣人岂有不仁?所患者不仁也。天地则何意于仁?鼓万物而已。(《横渠易说》)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则于是分出人之道……

圣人所以有忧者,圣人之仁也;不可以忧言者,天也。盖圣人成能,所以异于天地。(同上)

天是没有思虑忧患的,人则必有思虑忧患,这是天人的根本区别。天人虽有区别,但人是天地所生成的,人类生存于天地之间,人与万物仍然具有明显的统一性。所谓“天人合一”,是在承认天人之间的区别的基础之上又肯定天与人的统一,这是一种比较深刻的辩证观点。有些论者把儒家的“天人合一”与初民社会原始思维的“物我不分”混为一谈,认为所谓“天人合一”是原始思维的表现,这是非常荒谬的观点。这种荒谬的见解,如果不是出于无知,就是恶意的诬谤,是必须加以驳斥的。

儒家宣扬“天人合一”,于是重视天人的和谐,但亦承认人具有调整自然的作用,而反对毁伤自然。这一方面有保护生态平衡、反对盲目破坏自然环境的意义;另一方面对于变革自然、改造自然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尤其对于通过自然科学的探讨,以掌握自然规律来改变自然界,使自然界适合于人类的生活需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是儒学的一个严重缺陷。荀子虽然鼓吹“制天命而用之”的理想,但提不出“制天命”的具体办法,依然不能起到推进自然科学研究的积极作用。虽然如此,儒家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性的学说,仍具有深邃的理论意义。

仁智合一

道德与智慧

孔子兼重仁智,多次以仁智并提,如云:“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并说:“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同上书,《阳货》)这就是说,知与仁是相辅相成的。专门好仁,可能失之于愚;专门好知,可能失之于荡。唯好学可以补偏解蔽。传说孔子所著的《周易大传》论“崇德”与“知化”的关系云:“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系辞下》)这就是说,提高道德修养与精研天地变化的奥秘是相辅相成的。这样把道德与智慧统一起来。

传说子思所作的《中庸》将“学、问、思、辨”置于“笃行”之先: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已百之,人十能之已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这里,“学问思辨”属知,“行”指道德修养。《中庸》肯定了德与智的统一。孔门以“仁且智”为圣人的境界。孟子述子贡的故事说:

昔者子贡问于孔子曰:“夫子圣矣乎?”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孟子·公孙丑上》)

兼重仁智是儒学的传统。

董仲舒明确宣扬“必仁且智”,他说:

莫近于仁,莫急于智……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故仁者所以爱人类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爱人的品德与明睿的智慧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仁而不智,只有爱人的感情而不明事理,可能害事;智而不仁,虽明辨利害却不肯帮助别人,也是无益的。董氏此论,可谓深切著明。

宋代理学家都讲仁智的统一,张载说:“仁智合一存乎圣。”(《正蒙·诚明》)这是孟子观点的绍述。理学家都肯定仁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又肯定“致知”的重要,这也是兼重仁智的表现。儒家对于自然科学的研究重视不够,这是一个缺陷,但是基本上还是肯定知识的价值的。

知行合一

思想与生活

孔子注重言行一致,他说:“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里仁》)又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同上书,《宪问》)《论语》又载:“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曰:‘其言也讱,斯谓之仁已乎?’子曰:‘为之难,言之得无讱乎!’”(同上书,《颜渊》)言必须与行相符,行为上做不到的就不要说。这是儒家所提倡的言行标准。

伪《古文尚书》的《说命》篇有“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之语,到宋代理学,知行问题成为一个重要理论问题。程颐提出“非特行难,知亦难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强调知与行的统一,他说:“知之深,则行之必至,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同上书,卷十五)王守仁明确提出“知行合一”之说,他说:

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传习录》上)

从王阳明这些话来看,知行亦非全无区别,二者还是有“主意”与“功夫”、“始”与“成”之别。他所强调的是知与行的统一。阳明所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与程伊川所说“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基本是一致的。王夫之不同意王守仁“知行合一”,而提出“知行相资”。他说:

知行相资以为用。唯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资以互用。则于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为用,资于异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礼记章句》卷三十一)

王船山的意思是:知行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知行虽然密切联系,而相互之间仍有一定的区别。事实上,“知行相资”与“知行合一”二者基本上还是一致的。关于知行先后问题,各家意见不同,但是都承认知与行二者的密切联系。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提出的,实际上是孔子以来儒家的一贯观点。宋明理学家都强调“论学”“致知”与道德修养的关系。张横渠说:“‘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正蒙·神化》)王阳明说:

然世之讲学者有二:有讲之以身心者,有讲之以口耳者。讲之以口耳,揣摩测度,求之影响者也。讲之以身心,行著习察,实有诸己者也。(《传习录》中)

言行一致的儒者讲学都是“讲之以身心”的,即在身心修养上用功夫。

“知行合一”是“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古代形式。儒家论学,不是徒托空言,而要在生活行动上表现出来,要将自己的生活行动与学说理论统一起来,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是过去儒者所谓“行”,仅限于道德履践,不包括革命、变革的行动,更不包括自然科学的实验活动,表现了一定的狭隘性,这也是儒学传统的严重缺点。

义命合一

意志自由与客观必然性

张载提出“义命合一存乎理”(《正蒙·诚明》),“义”指当然的准则,“命”指必然的规律,二者是统一的。义命并举,源于孟子。《孟子》书载:

万章问曰:“或谓孔子于卫主痈疽,于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为之也。于卫主颜雠由。……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万章上》)

这就是说,孔子的行动,一切以“义”为准则,至于效果如何,那是“命”,就不必考虑了。孟子又讲:“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尽心上》)这里区别了“求有益于得”与“求无益于得”。道德觉悟是“求有益于得”的,经过主观努力,即可提高道德觉悟,至于富贵利达,那是“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的。“命”之得与不得,并不妨碍“义”之实践;换句话说,“义”之实践,是不受“命”的限制的。

张载依据孟子的观点提出“义命合一”,其主要意义是:道德的准则与客观的必然是有别而又统一的,道德准则不能违背必然规律,必然规律亦不妨碍道德准则的实践。这也就是说,在任何环境中,在任何客观条件之下,人都有提高道德觉悟的自由,都可以实现道德的自觉。这也就是说,在任何境遇之中,人都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觉悟,从而达到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

提高道德觉悟的自由是意志自由的一个方面。儒家是承认意志的相对自由的。孔子提倡“志于道”(《论语·述而》),又说:“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同上书,《里仁》)“志道”“志仁”都是个人的自由。儒家肯定意志自由,主要是讲提高道德觉悟的自由,很少讲到改造客观世界的意志自由,这是一个缺点。但是,儒家认为在任何环境条件之下人都有实行道德的自由,这还是有重要理论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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