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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内幕交易 |
文/吴木銮
来源:中国青年报
王妻购股是在周五,周六、周日休市。周一,也就是7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发出通知将于7月13日审核万科A2007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宜。再隔一个交易日,7月10日,万科发布公告称万科和新加坡“凯德商用”签署战略合作大纲。之后,好消息更是一串。7月16日万科公布6月实现销售面积72.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56.6亿元。2007年1-6月公司累计销售面积达231.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合计174.7亿元,并公布其公开增发A股股票获有条件通过。
王石本人在博客上的解释是,受托替他妻子王江穗理财的一位人士,因为操作失误,在他妻子名下买入了46900股万科A股股票。这是一个意外事件!同日,万科公司发布的公告与此类似:在万科董事长王石于境外休假登山期间,其夫人王江穗的代理人在王石夫妇均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万科股票。为消除有关误解和的影响,王江穗决定于7月23日卖出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并将所得的全部收益交给公司。
从委托代理关系来说,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代理人无权或越权代理,致使王及其妻子的名声严重受损。那么,王为何只字未提这个代理人的名字,并且起诉他或她呢?而这位代理人也应当向证监机构说明为何做了如此巧合的入市行为,有没有从其他渠道获得内幕信息。二是,代理人有权代理。如果是这种情形下,代理人行为的后果需要由委托人来承受。因此,王及王的妻子应当被合理、正当地怀疑有内幕交易行为。王石一直强调自己在瑞士登山,事先并不知情。虽然瑞士多山,但是瑞士的移动通讯并不落后,用瑞士登山不知情的理由来说服投资者是远远不够的。从王石更新博客的频繁度来看,王石绝不是在瑞士过世外生活。而且有关的传闻还说,王妻正处于生病期间。按照中国人的常理,家人生病期间更应嘘寒问暧。这种重大交易,在长达将近半月的时间内,王石在与妻子通话中不可能不知道一丁点儿信息吧?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假设王真的想从内幕交易中获利,并且认同美国臭名昭著的伊文·博斯基所说的“贪婪好,贪婪有益健康”。在今天的法律框架下,他也不敢明目张胆自己买。而是要求妻子、妻子的代理人、代理人的朋友去购买万科几日后有可能上涨的股票。而王的妻子的代理人入市购股行为的链条更短,怎能不让人怀疑?
来看看美国一起内幕交易案吧。1995年4月底,一位叫劳伦·卡双乐的IBM女秘书在为上司复印材料时,得知IBM正考虑收购“莲花”。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丈夫罗伯特·卡双乐。6月1日晚,IBM与“莲花”达成原则上的协议后,她便将此信息告诉了丈夫。罗伯特·卡双乐打电话给一个好友美赞,请他代购一些“莲花”股票期权并分享利润。美赞又告诉约瑟·皮确诺、彼得·美赞。获得此内幕的朋友们事先购买了莲花股票和股票期权,共获利130万美元。于是,如传销一般,下线都付给上线相应的酬金。最终大家都获利。
在美国证监会展开调查此案时,也碰到一个困难。这种通知都是通过电话进行的,并没有书面的证据。而且许多人的理由都很简单,“我是碰巧买了这个股票的”。但是,别忘了,根据美国的法律规定,撒谎本身就可以构成“伪证罪”,要坐牢的。在长达4年的调查中,有11人撒谎,犯下“伪证罪”,他们坐牢3至6个月不等。
最近有关报道也在说,配偶是内幕交易、亲属炒股中“主力”。从今年6月1日至7月11的数据来看,深市高管操作次数合计368次,其中配偶操作97次,兄弟姐妹操作56次。亲属炒股队伍中,配偶是绝对主力,占整个亲属炒股比重的51.6%,其次为兄弟姐妹占比重29.8%。
“配偶是主力”的原因何在?就是夫妇间信息流通的速度和数量是外人无法比拟的。即使王石没有亲自告诉他的妻子万科内部的事情,但是王石在家里接听、拨打电话,他的妻子也获得与其他人不一样的信息优势。所以,在民事行为中,有一种表见代理之说,如果妻子卖了家庭共有的财产,他人有理由推定,这是夫妇共同的表态和同意。
劳伦·卡双乐一案中,即使她的先生再辩解他不了解股市、不知道内幕信息,但证监会和法院也不会饶了他。这就基于以上的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