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透明化应该由谁来推动?
文/吴木銮
众所周知,目前全国各地的固话能提供详细清单的仅仅是长途和信息台的三个月内通话明细,而要求通话市话清单、还消费者知情权一直是广大用户要求改进服务的一个焦点。
报道提到:“面对用户的大量投诉,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多次表示,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目前之所以有的电信企业未能提供固话话费清单,主要是设备原因。据介绍,由于涉及面广,早期有大量的电信设备尚未更新,而这些电信设备并没有这种功能设置。广东电信解释说,如果要对所有用户提供这项服务,就必须对现有交换机设备进行改造。改造的成本要数十亿元资金。”
这事就让我想起曾经跟踪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南方周末》等媒体均有报道。莆田消费者戴元龙要求当地电信公司提供话费清单,他认为,作为消费者要求电信公司提供“本地话费计费原始数据”是“天经地义的事”。他援引了两个规定。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二是电信条例规定:“电信用户对缴纳本地话费有异议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还应当应电信用户的要求免费提供本地电话收费依据”。
而被告福建省电信公司莆田市分公司认为,目前我国电话计费普遍采取的是“覆式计费方式”,不记录通话起止时间及受话人号码。同时还提交了一份函件,是《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给厦门市中级法院的覆函》。说的是“根据我国目前电信发展的实际情况,暂不具备提供‘市内电话清单’的条件”。
判决的结果颇有戏剧色彩。在之前国内大量同类案件消费者败诉的情况下,一个地方的小法院——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以目前技术条件所限无法提供本市话费清单,并非民事免责事由,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此要求电信公司向原告提供其住宅电话“自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本地话费计费原始数据”。
接下去的事情更有意思,电信公司在上诉后又撤诉。原因很简单,判决无法得到准确执行。“计费原始数据”怎么界定呢,提供给消费者一张根本无法辩认的原始代码吗?
这不得不让我想起去国内各国有商业银行存取款经常碰到的事,费了多半个小时,眼看快排到自己了,营业员突然拿出一块“技术故障”的牌子,我们就只能做了无用功,而且还敢怒不敢言。电信行业也是如此。因此,许多人怀着“电信行业技术进步一小步,消费权益累进一大步的”梦想一直在等待着美好未来的到来。
但我要说,充分竞争是提高电信公用事业服务唯一、最好的途径,否则垄断的电信公司为何要把利润用到改进服务、更新设备这些地方呢?电信服务透明化应该由市场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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