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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设计师需要具备的四种能力

(2013-03-20 10:35:18)
标签:

国民教育

教育

设计教育

分类: 思考纪

设计师需要具备的四种能力

  莫萍

 

 

 

一、共感力

一方面要不断累积经验和知识——作为人类的一份子,设计师与非设计从业人员共享相同的感受、情绪和需求(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共同的幻觉吧),这是设计在沟通和审美共鸣上最大的基础。包益民在其著作《天下没有怀才不遇这回事》中提到自己的学长,以品位绝佳和身价昂贵著称的印度导演塔森(Tarserm),塔森在谈到创意人身价的时候说过这样一段话:“你出了一个价钱,不是只买到我的导演能力来替你工作的这段时间,而是买到我过去所有生活精华的结晶——我喝过的每一口酒、品过的每一杯咖啡、吃过的每一餐美食、看过的每一本书、坐过的每一把椅子、谈过的每一次恋爱、眼里看过的美丽女子和风景、去过的每一个地方……你买的是我全部生命的精华,并将其化成为30秒的广告,怎么会不贵?”这段话在很大程度上是共感力积累的一个有力注脚。

当然,共感力更重要的,是让人有悲悯心,对人、对物、对世界心怀悲悯,設身處地為人考慮,想尽办法更好地解决问题——愛是設計師最高的職業標准。

这段话在这里再重复一次也是适用的:犹太哲学家马丁·布伯将关系分为两种:“我与你”、“我与它”。前者的特征是,“我”将对方视为和我完全平等的一个人,而后者的特征是,“我”将另一个人当成了自己实现目标的对象或工具。无论目标是多幺伟大,当一个人将另一个人视为对象或工具时,这种关系都是“我与它”的关系。

 

 

二、创新力

作为优秀设计师,有好的共感力积累只是第一步,在资讯爆炸的嘈杂时代,如何从数量惊人且诉求近似的信息中脱颖而出让人印象深刻,就需要设计师的创新力。而创新力的培养,需要设计师随时保持“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好奇心、新鲜感和敏锐的观察能力,发现别人忽视乃至不曾见的细节、不带成见地看到事物的本质与真相,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因此,设计师应该具备丰厚的人生经验和各种知识技能,但同时又能不被经验和知识、技能束缚。

 

 

 

三、共感力和创新力的精准视觉表达能力,以及对于“度”的准确拿捏

设计基于视觉语言进行创作、表达、沟通、成就美感。视觉语言包括三大要素:形状、色彩、质感,其中的每一个都有更为细致的分类和个性,这些要素用视觉语法进行组织,可以表达不同的情感和审美体验——人类在学会书写和做设计之前,就已经开始绘画和舞蹈,对于形态和音调的感觉也是人类的原始遗传,教授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是无法开启这个天份的——这种方式无非是基于文艺复兴时期参照亚里士多德的演绎法则建立的传统:所反映的事物均从理想的美和传统色彩总体宽泛的原则中加以演绎。说到这里,目前一些设计院校的素描、色彩等绘画基础课的训练是否太强调对于物象表面的写实能力了呢?我们不是在培养精密照相机。

 

 

 

四、基于目标服务对象真实需求提供设计服务的能力

做到前三点,只能说一个人具备了进行设计活动的专业技能,而进入市场,成为设计行业的执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精神,这个精神就是为具体的消费人群提供专业的设计服务,真正基于他们的生活和情感需求,基于人性的丰富和包容,对所有这些既有感性的认知、也有理性的研究和科学、严谨的运用,而不是在这个过程中让自己时不时跳出来,像个“搞艺术的”一样肆意挥洒,表现。

 

这四种能力对每一个学生来说,都不是死的知识和经验,而意味着独一无二的探索、成长、酿造精华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经验、感受、分析、总结、累积并随时放下——真正的设计教育,应该是教导学生“如何”去觀察、思考、分析、判斷以及做決斷,而不是教学生去思考“什么”,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在设计的审美和视觉表达中,科学与艺术必须融合,精确性必须加上敏锐的直觉,就像莫霍利•纳吉在评价保罗•克利的教学笔记时所言:“自然世界中‘看到’和‘感觉到’这种双重真实的体验推动着学生朝向以新的自然方式以及作品的自然生成、自由创造的抽象形式代替说教的原则。”

 

话说,包豪斯也从未标榜建立什幺系统,克利的教学笔记放在国内的很多院校,估计都是被质疑和开除的对象吧?大家都忘了,设计的本质本来就是在探索中寻求可能的解决方案,又怎幺可能有一个统一的系统和方式呢?

 

而培养这四种能力,我只有八个字的简单建议:

有心,用脑,敬物,悯人。

心比脑重要,人与物相同。

好设计会在这其中自然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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