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我所居住的城市兰州的一件事,是今晚才从博客上看到的。大家都认为老师乞讨与职业、尊严产生矛盾,似乎很愤怒。仔细想想,这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自古以来,教师就与穷酸相伴,哪有富起来的?孔子如此,陈平福如此,我亦如此。欠下五万元的债自然是要还的,不去买艺又能若何?只不过陈先生没有去酒吧,如果去了那里,就叫打工,而他偏偏站在街头,这就叫乞讨。
按我说,是他站错了地方,应该到一些能挣到更多的钱的地方去拉他的琴,而不应该站在街上。风景虽好,但好迎风流泪。
此外,我以为,他是一个好父亲。他的卖艺倒与他的职业和尊严无关。我当了多少年教师,越来越没有了职业的尊严感。假如有的话,倒是一个知识分子的独立感与苍茫感,这也许与职业有一些关系吧。
而为了儿子,哪个父亲不能这样做?
我同情这个父亲,倒压根儿不会同情一个教师。现在,教师的神圣感已不复存在。人们不是说吗,最坏的人就是老师、医生和警察。
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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