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0-304号—成本管理相关应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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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的通知
财会[2017]2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我部制定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首批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在开展管理会计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1.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101号—战略管理相关应用指引
财
2017年9月29日
附件3: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0号——成本管理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一)融合性原则。成本管理应以企业业务模式为基础,将成本管理嵌入业务的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实现成本管理责任到人、控制到位、考核严格、目标落实。
(二)适应性原则。成本管理应与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目标相适应,尤其要与企业发展战略或竞争战略相适应。
(三)成本效益原则。成本管理应用相关工具方法时,应权衡其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和付出的成本,避免获得的收益小于其投入的成本。
(四)重要性原则。成本管理应重点关注对成本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于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可以适当简化处理。
第四条
第五条
综合应用不同成本管理工具方法时,应以各成本管理工具方法具体目标的兼容性、资源的共享性、适用对象的差异性、方法的协调性和互补性为前提,通过综合运用成本管理的工具方法实现最大效益。
第二章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三章
第十一条
(一)事前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发展趋势所进行的预测与规划,一般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和成本计划等步骤;
(二)事中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对营运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成本预算进行必要的修正,即成本控制步骤;
(三)事后成本管理阶段,主要是在成本发生之后进行的核算、分析和考核,一般包括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步骤。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第十九条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1号——目标成本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二章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三章
第八条
企业应用目标成本法,一般按照确定应用对象、成立跨部门团队、收集相关信息、计算市场容许成本、设定目标成本、分解可实现目标成本、落实目标成本责任、考核成本管理业绩以及持续改善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
企业一般应将拟开发的新产品作为目标成本法的应用对象,或选择那些功能与设计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产销量较大且处于亏损状态或盈利水平较低、对企业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的老产品作为目标成本法的应用对象。
第十条
成本规划小组由业务及财务人员组成,负责设定目标利润,制定新产品开发或老产品改进方针,考虑目标成本等。该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收集相关信息、计算市场驱动产品成本等。
成本设计小组由技术及财务人员组成,负责确定产品的技术性能、规格,负责对比各种成本因素,考虑价值工程,进行设计图上成本降低或成本优化的预演等。该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可实现目标成本的设定和分解等。
成本确认小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及财务人员组成,负责分析设计方案或试制品评价的结果,确认目标成本,进行生产准备、设备投资等。该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可实现目标成本设定与分解的评价和确认等。
成本实施小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负责确认实现成本策划的各种措施,分析成本控制中出现的差异,并提出对策,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分析、评价等。该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落实目标成本责任、考核成本管理业绩等。
第十一条
(一)产品成本构成及料、工、费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
(二)产品功能及其设计、生产流程与工艺等技术信息;
(三)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供求状况、市场价格及其变动趋势等信息;
(四)产品的主要消费者群体、分销方式和渠道、市场价格及其变动趋势等信息;
(五)本企业及同行业标杆企业产品盈利水平等信息;
(六)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目标售价的设定应综合考虑客户感知的产品价值、竞争产品的预期相对功能和售价,以及企业针对该产品的战略目标等因素。
目标利润的设定应综合考虑利润预期、历史数据、竞争地位分析等因素。
第十三条
企业一般采取价值工程、拆装分析、流程再造、全面质量管理、供应链全程成本管理等措施和手段,寻求消除当前成本或设计成本偏离容许成本差异的措施,使容许成本转化为可实现的目标成本。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五章
第二十条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2号——标准成本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标准成本,是指在正常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有效的经营管理条件下,企业经过努力应达到的产品成本水平。
成本差异,是指实际成本与相应标准成本之间的差额。当实际成本高于标准成本时,形成超支差异;当实际成本低于标准成本时,形成节约差异。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三章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一)就不同的成本或费用项目,分别确定消耗量标准和价格标准;
(二)确定每一成本或费用项目的标准成本;
(三)汇总不同成本项目的标准成本,确定产品的标准成本。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制定直接材料的标准用量,一般由生产部门负责,会同技术、财务、信息等部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产品的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产品研究,列出所需的各种材料以及可能的替代材料,并说明这些材料的种类、质量以及库存情况;
(二)在对过去用料经验记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采用过去用料的平均值、最高与最低值的平均数、最节省数量、实际测定数据或技术分析数据等,科学地制定标准用量。
制定直接材料的标准单价,一般由采购部门负责,会同财务、生产、信息等部门,在考虑市场环境及其变化趋势、订货价格以及最佳采购批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直接材料标准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直接材料标准成本=单位产品的标准用量×材料的标准单价
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材料的标准单价可以采用材料计划单价。
第十四条
制定直接人工的标准工时,一般由生产部门负责,汇同技术、财务、信息等部门,在对产品生产所需作业、工序、流程工时进行技术测定的基础上,考虑正常的工作间隙,并适当考虑生产条件的变化,生产工序、操作技术的改善,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等因素,合理确定单位产品的工时标准。
制定直接人工的标准工资率,一般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企业薪酬制度等制定。
直接人工标准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直接人工标准成本=单位产品的标准工时×小时标准工资率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变动制造费用的标准用量可以是单位产量的燃料、动力、辅助材料等标准用量,也可以是产品的直接人工标准工时,或者是单位产品的标准机器工时。标准用量的选择需考虑用量与成本的相关性,制定方法与直接材料的标准用量以及直接人工的标准工时类似。
变动制造费用的标准价格可以是燃料、动力、辅助材料等标准价格,也可以是小时标准工资率等。制定方法与直接材料的价格标准以及直接人工的标准工资率类似。
变动制造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变动制造费用项目标准成本=变动制造费用项目的标准用量×变动制造费用项目的标准价格
第十七条
制定固定费用标准,一般由财务部门负责,会同采购、生产、技术、营销、财务、人事、信息等有关部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依据固定制造费用的不同构成项目的特性,充分考虑产品的现有生产能力、管理部门的决策以及费用预算等,测算确定各固定制造费用构成项目的标准成本;
(二)通过汇总各固定制造费用项目的标准成本,得到固定制造费用的标准总成本;
(三)确定固定制造费用的标准分配率,标准分配率可根据产品的单位工时与预算总工时的比率确定。
其中,预算总工时,是指由预算产量和单位工时标准确定的总工时。单位工时标准可以依据相关性原则在直接人工工时或者机器工时之间做出选择。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成本的计算顺序及公式如下: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成本由固定制造费用项目预算确定;
固定制造费用总成本=∑固定制造费用项目标准成本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分配率=单位产品的标准工时÷预算总工时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成本=固定制造费用总成本×固定制造费用标准分配率
第十八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或成本中心)应根据相关成本控制标准,控制费用开支与资源消耗,监督、控制成本的形成过程,及时分析偏离标准的差异并分析其成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九条
生产部门一般应根据标准用量、标准工时等,实时跟踪和分析各项耗用差异,从操作人员、机器设备、原料质量、标准制定等方面寻找差异原因,采取应对措施,控制现场成本,并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技术、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事中控制。
采购部门一般应根据标准价格,按照各项目采购批次,揭示和反馈价格差异形成的原因,控制和降低总采购成本。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是指在采购过程中,直接材料实际价格偏离标准价格所形成的差异;直接材料数量差异,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材料实际消耗量偏离标准消耗量所形成的差异。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直接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标准成本
直接材料成本差异=直接材料价格差异+直接材料数量差异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实际耗用量×(实际单价-标准单价)
直接材料数量差异=(实际耗用量-标准耗用量)×标准单价
第二十三条
工资率差异,是指实际工资率偏离标准工资率形成的差异,按实际工时计算确定;人工效率差异,是指实际工时偏离标准工时形成的差异,按标准工资率计算确定。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直接人工成本差异=实际成本-标准成本
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直接人工效率差异
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实际工时×(实际工资率-标准工资率)
直接人工效率差异=(实际工时-标准工时)×标准工资率
第二十四条
变动制造费用项目的价格差异,是指燃料、动力、辅助材料等变动制造费用项目的实际价格偏离标准价格的差异;变动制造费用项目的数量差异,是指燃料、动力、辅助材料等变动制造费用项目的实际消耗量偏离标准用量的差异。变动制造费用项目成本差异的计算和分析原理与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和分析相同。
第二十五条
固定制造费用项目成本差异=固定制造费用项目实际成本-固定制造费用项目标准成本
企业应根据固定制造费用项目的性质,分析差异的形成原因,并将之追溯至相关责任中心。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可将生成的成本差异信息汇总,定期形成标准成本差异分析报告,并针对性地提出成本改进措施。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除定期测试外,当外部市场、组织机构、技术水平、生产工艺、产品品种等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企业也应及时对标准成本进行调整。
第四章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第三十一条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3号——变动成本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成本性态,是指成本与业务量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按照成本性态,成本可划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混合成本。
固定成本,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其总额不随业务量变动而增减变动,但单位成本随业务量增加而相对减少的成本。
变动成本,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其总额随业务量变动发生相应的正比例变动,而单位成本保持不变的成本。
混合成本,是指总额随业务量变动但不成正比例变动的成本。
第二条
第三条
(一)企业固定成本比重较大,当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时,分摊计入产品成本中的固定成本比重大,采用变动成本法可以正确反映产品盈利状况;
(二)企业规模大,产品或服务的种类多,固定成本分摊存在较大困难;
(三)企业作业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章
第四条
第五条
(一)市场竞争环境激烈,需要频繁进行短期经营决策。
(二)市场相对稳定,产品差异化程度不大,以利于企业进行价格等短期决策。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三章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一)高低点法:企业以过去某一会计期间的总成本和业务量资料为依据,从中选取业务量最高点和业务量最低点,将总成本进行分解,得出成本模型。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成本总额=最高点业务量的成本-单位变动成本×最高点业务量
或:=最低点业务量的成本-单位变动成本×最低点业务量
高低点法计算较为简单,但结果代表性较差。
(二)回归分析法:企业根据过去一定期间的业务量和混合成本的历史资料,应用最小二乘法原理,计算最能代表业务量与混合成本关系的回归直线,借以确定混合成本中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混合成本符合总成本模型,即:Y=a+bX 式中:a 为固定成本部分;b 为单位变动成本。

回归分析法的结果较为精确,但计算较为复杂。
(三)账户分析法:企业根据有关成本账户及其明细账的内容,结合其与产量的依存关系,判断其比较接近的成本类别,将其视为该类成本。
账户分析法较为简便易行,但比较粗糙且带有主观判断。
(四)技术测定法:企业根据生产过程中各种材料和人工成本消耗量的技术测定来划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技术测定法仅适用于投入成本和产出数量之间有规律性联系的成本分解。
(五)合同确认法:企业根据订立的经济合同或协议中关于支付费用的规定,来确认并估算哪些项目属于变动成本,哪些项目属于固定成本。
合同确认法一般要配合账户分析法使用。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该表一般应包括营业收入、变动成本、边际贡献、固定成本、利润等项目。其中,变动成本包括变动生产成本和变动非生产成本两部分,固定成本包括固定生产成本和固定非生产成本两部分。贡献式损益表中损益计算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一)计算边际贡献总额;
边际贡献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变动成本总额
(二)计算当期利润。
利润=边际贡献总额-固定成本总额
第四章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五章
第十六条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
第一章
第一条
资源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开展经济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源耗费。资源费用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材料、商品等有形资源的耗费,也包括信息、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源的耗费,还包括人力资源耗费以及其他各种税费支出等。
作业,是指企业基于特定目的重复执行的任务或活动,是连接资源和成本对象的桥梁。一项作业既可以是一项非常具体的任务或活动,也可以泛指一类任务或活动。
按消耗对象不同,作业可分为主要作业和次要作业。主要作业是被产品、服务或客户等最终成本对象消耗的作业。次要作业是被原材料、主要作业等介于中间地位的成本对象消耗的作业。
成本对象,是指企业追溯或分配资源费用、计算成本的对象物。
成本对象可以是工艺、流程、零部件、产品、服务、分销渠道、客户、作业、作业链等需要计量和分配成本的项目。
成本动因,是指诱导成本发生的原因,是成本对象与其直接关联的作业和最终关联的资源之间的中介。按其在资源流动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成本动因可分为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
第二条
(一)通过追踪所有资源费用到作业,然后再到流程、产品、分销渠道或客户等成本对象,提供全口径、多维度的更加准确的成本信息;
(二)通过作业认定、成本动因分析以及对作业效率、质量和时间的计量,更真实地揭示资源、作业和成本之间的联动关系,为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作业、流程和作业链(或价值链)的持续优化提供依据;
(三)通过作业成本法提供的信息及其分析,为企业更有效地开展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各种管理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条
第二章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三章
第十条
第十一条
资源费用清单一般应分部门列示当期发生的所有资源费用,其内容要素一般包括发生部门、费用性质、所属类别、受益对象等。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考虑预算控制、成本管理、营运管理、业绩评价以及经济决策等方面的要求确定成本对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一)根据企业生产流程,自上而下进行分解。
(二)通过与企业每一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员工进行交流,自下而上确定他们所做的工作,并逐一认定各项作业。
企业一般应将两种方式相结合,以保证全面、准确认定作业。
第十七条
调查表法,是指通过向企业全体员工发放调查表,并通过分析调查表来认定作业的方法。
座谈法,是指通过与企业员工的面对面交谈,来认定作业的方法。
企业一般应将两种方法相结合,以保证全面、准确认定全部作业。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作业中心可以是某一项具体的作业,也可以是由若干个相互联系的能够实现某种特定功能的作业的集合。
第二十条
(一)产量级作业,是指明确地为个别产品(或服务)实施的、使单个产品(或服务)受益的作业。
该类作业的数量与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成正比例变动。包括产品加工、检验等。
(二)批别级作业,是指为一组(或一批)产品(或服务)实施的、使该组(或批)产品(或服务)受益的作业。
该类作业的发生是由生产的批量数而不是单个产品(或服务)引起的,其数量与产品(或服务)的批量数成正比变动。包括设备调试、生产准备等。
(三)品种级作业,是指为生产和销售某种产品(或服务)实施的、使该种产品(或服务)的每个单位都受益的作业。
该类作业用于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或销售,但独立于实际产量或批量,其数量与品种的多少成正比例变动。包括新产品设计、现有产品质量与功能改进、生产流程监控、工艺变换需要的流程设计、产品广告等。
(四)客户级作业,是指为服务特定客户所实施的作业。
该类作业保证企业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个别客户,但作业本身与产品(或服务)数量独立。包括向个别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咨询活动、独特包装等。
(五)设施级作业,是指为提供生产产品(或服务)的基本能力而实施的作业。
该类作业是开展业务的基本条件,其使所有产品(或服务)都受益,但与产量或销量无关。包括管理作业、针对企业整体的广告活动等。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企业一般应选择那些与资源费用总额呈正比例关系变动的资源动因作为资源费用分配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一)对于为执行某种作业直接消耗的资源,应直接追溯至该作业中心;
(二)对于为执行两种或两种以上作业共同消耗的资源,应按照各作业中心的资源动因量比例分配至各作业中心。
第二十五条
(一)产量级资源。包括为单个产品(或服务)所取得的原材料、零部件、人工、能源等。
(二)批别级资源。包括用于生产准备、机器调试的人工等。
(三)品种级资源。包括为生产某一种产品(或服务)所需要的专用化设备、软件或人力等。
(四)顾客级资源。包括为服务特定客户所需要的专门化设备、软件和人力等。
(五)设施级资源。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所保持的不受产量、批别、产品、服务和客户变化影响的人力资源等。
对产量级资源费用,应直接追溯至各作业中心的产品等成本对象。对于其他级别的资源费用,应选择合理的资源动因,按照各作业中心的资源动因量比例,分配至各作业中心。
企业为执行每一种作业所消耗的资源费用的总和,构成该种作业的总成本。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企业如果每次执行所需要的资源数量相同或接近,应选择交易动因;如果每次执行所需要的时间存在显著的不同,应选择持续时间动因;如果作业的执行比较特殊或复杂,应选择强度动因。
对于选择的作业动因,企业应采用相应的方法和手段进行计量,以取得作业动因量的可靠数据。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一)分配次要作业成本至主要作业,计算主要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企业应按照各主要作业耗用每一次要作业的作业动因量,将次要作业的总成本分配至各主要作业,并结合直接追溯至次要作业的资源费用,计算各主要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次要作业成本分配率=次要作业总成本÷该作业动因总量
某主要作业分配的次要作业成本=该主要作业耗用的次要作业动因量×该次要作业成本分配率
主要作业总成本=直接追溯至该作业的资源费用+分配至该主要作业的次要作业成本之和
主要作业单位成本=主要作业总成本÷该主要作业动因总量
(二)分配主要作业成本至成本对象,计算各成本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企业应按照各主要作业耗用每一次要作业的作业动因量,将次要作业成本分配至各主要作业,并结合直接追溯至成本对象的单位水平资源费用,计算各成本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某成本对象分配的主要作业成本=该成本对象耗用的主要作业成本动因量×主要作业单位成本
某成本对象总成本=直接追溯至该成本对象的资源费用+分配至该成本对象的主要作业成本之和
某成本对象单位成本=该成本对象总成本÷该成本对象的产出量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一)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分布以及当期发生的资源费用总额及其具体构成的信息;
(二)每一成本对象总成本、单位成本及其消耗的作业类型、数量及单位作业成本的信息,以及产品盈利性分析的信息;
(三)每一作业或作业中心的资源消耗及其数量、成本以及作业总成本与单位成本的信息;
(四)与资源成本分配所依据的资源动因以及作业成本分配所依据的作业动因相关的信息;
(五)资源费用、作业成本以及成本对象成本预算完成情况及其原因分析的信息;
(六)有助于作业、流程、作业链(或价值链)持续优化的作业效率、时间和质量等方面非财务信息;
(七)有助于促进客户价值创造的有关增值作业与非增值作业的成本信息及其他信息;
(八)有助于业绩评价与考核的作业成本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九)上述各类信息的历史或同行业比较信息。
第四章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