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股权转让给自己的个人合伙企业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微笑]下面我来分析一下
举例来说,原张三和李四分别持有某公司的100股股权,共200股,出资时用了200元,占该公司10%的股份,现在该公司所有者权益值240元。假设这个公司分红,共分100元,则
张三和李四共分得10元,按20%交个人所得税,交2元。
现在假设张三和李四成立一个个人合伙企业,各出100元,合计出资200元,然后张三和李四将持有的该公司的200股股权变更成个人合伙企业,对该公司来说,股东只是由张三和李四变更为个人合伙企业,股份和所有者权益均没有发生变化。如果分红,还是10元给个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先分后税的原则,张三和李四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后再按20%交个人所得税,还是交2元,根据以前交的税是一样的,国家并没有减少税款。
再就是转让股权,来看看是否影响个人所得税
变更前,后根据张三和李四分别持有的股权计算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变更后,个人合伙企业计算转让的转让的股权所得,然后再根据出资比例计算各自的分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结果还是一样的。
变更股权时,该公司的财务处理是借 股本-张三100、李四100,贷:股本-个人合伙企业200,其他者不变。
对于张三来说,变更前持有100股该公司的股份,李四持有100股该公司的股份。
变更后张三和李四各持有个人合伙企业的股份,个人合伙企业再持有该公司200股股份,实际上是,张三和李四由直接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变为间接持有该公司的股份。且根据目前的税法规定,不影响计算税款。
所以,个人将股权变更到自己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微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