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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深证两交易所同时对公司债交易发出实行风险警示的通知,在中国信用市场风险逐浮出水面之时,提前为市场敲响警钟。
随着中国信用风险逐渐释放,尤其是“11超日债”违约事件出现后,为防殃及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两家证券交易所同时决定对公司债实施风险警示,开辟“ST”板块,并对个人投资者门槛作出限制。
根据通知:公司债券出现债券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为AA-级以下(含),或债券主体评级为AA级且评级展望为负面,以及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经更正的净利润为负值等五种情形的,深交所将对该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债券被实施风险警示之日起,会员应当设置风险警示债券买入权限,除符合规定条件之外的个人投资者不得买入风险警示债券。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需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中金融资产价值合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签署风险警示债券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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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政策实施了接近一年,结果如何呢?除了让债券市场的交易量一潭死水,是否解决了问题呢?
感觉上,作用不大。高昂的准入门槛,只是挡住了普通投资者,但没有降低债市的风险,反而由于成交量的不断下降,整个债市都变成了一潭死水。这设立债市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给投资者更多的选择,还是更少的选择?投资市场,本来就应该是自负盈亏的,这种认为提高的门槛,到底是阻碍了市场化,还是保护了投资者?
从保护投资者角度看,资金禁入能让公司债券原来的持有人得到本息吗?能够解决债权主体的违约风险吗?能够让散户有机会得到收益吗?似乎都没有做到。
但从打击市场成交来看,还是做的相当成功的。
为什么不能通过投资者教育的加强来警示,为什么资金门槛限制了就不会有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