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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女大学生社会真相思考 |
分类: 老百姓经济学 |
20日,深圳私家侦探郑凡在他的奥一网博客“我在深圳做私人侦探的日子”里发布了一份“包养协议”——广州天河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女大学生郭芳(化名)与私企老板陈铭(化名)签下的为期3年的包养协议。
从大一到大三
郑凡称,女大学生“二奶”郭芳是韶关人,23岁,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
2005年,还在读大一的郭芳在网上聊天室认识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倾慕陈铭的事业有成,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生,成了陈铭很好的倾诉对象。
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她上大学的钱还是亲戚给的。在没被包养前,她有两份家教工作,但还是觉得生活艰难。在她身边有一些被包养的同学,生活看起来“多姿多彩”。
陈铭提出要帮助她的生活,在接受过多次帮助以后,郭芳就与他发生了关系,并且在知道他有家室以后,也没有拒绝的意思。
包养费:每月一万
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1万元钱,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就是这样做的。
“做婚外情调查7年了,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包养协议!”私家侦探郑凡(化名)说。他是受陈铭妻子之托调查陈铭婚外情的,查到了郭芳的真实身份后,告诉郭芳不要再跟陈铭在一起,否则陈铭妻子将到她的学校大闹。郭芳“突然主动从她的钱包里小心翼翼拿出两张整洁的信纸”——她与陈铭签订的“包养协议”,签名日期是2005年4月25日,到今天刚好两年。这份协议的抬头赫然就是“包养协议”四个字。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1万元生活费的内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上床。
郭芳亲笔草拟、写下了整份协议,并誊写一份,双方签字,各自保留一份。
包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郑凡和郭芳谈判了很长时间,让郑凡不能理解的是,在被包养这件事情上,郭芳从不觉得羞辱,她认为自己对陈铭只是在履行一份协议,彼此承担权利和义务。
南方日报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的内容是违法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据郑凡讲,郭芳并不知道这个协议是没有法律效用的,她还以为协议是自己的保障。
谈判后,郭芳承诺与陈铭断绝关系,并履行了诺言。陈铭把自己手中的协议当着妻子的面撕毁了。郭芳手中的协议目前由郑凡保存。
郑凡说,分手时陈铭要补偿郭芳5万元,郭芳拒绝了。陈铭妻子提出可以给予她一些帮助,郭芳同样也拒绝了。
现在,她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轨道中,又找了两份家教工作,还报考了工商管理专业的自考。明年她就要大学毕业了。本报记者丰鸿平实习生杨持铮
包养协议原文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不影响各自的学习、工作和家庭,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
3.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一经发现,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
4.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若甲方因工作关系,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
5.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如有意外,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费用实报实销)。
6.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以上协议望甲方乙方共同遵守,彼此也理应相互照顾、怜惜、体贴、理解。
甲方:××(签名)2005年4月25日
乙方:××(签名)2005年4月25日
从大一到大三
郑凡称,女大学生“二奶”郭芳是韶关人,23岁,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
2005年,还在读大一的郭芳在网上聊天室认识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倾慕陈铭的事业有成,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生,成了陈铭很好的倾诉对象。
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她上大学的钱还是亲戚给的。在没被包养前,她有两份家教工作,但还是觉得生活艰难。在她身边有一些被包养的同学,生活看起来“多姿多彩”。
陈铭提出要帮助她的生活,在接受过多次帮助以后,郭芳就与他发生了关系,并且在知道他有家室以后,也没有拒绝的意思。
包养费:每月一万
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1万元钱,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就是这样做的。
“做婚外情调查7年了,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包养协议!”私家侦探郑凡(化名)说。他是受陈铭妻子之托调查陈铭婚外情的,查到了郭芳的真实身份后,告诉郭芳不要再跟陈铭在一起,否则陈铭妻子将到她的学校大闹。郭芳“突然主动从她的钱包里小心翼翼拿出两张整洁的信纸”——她与陈铭签订的“包养协议”,签名日期是2005年4月25日,到今天刚好两年。这份协议的抬头赫然就是“包养协议”四个字。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1万元生活费的内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上床。
郭芳亲笔草拟、写下了整份协议,并誊写一份,双方签字,各自保留一份。
包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郑凡和郭芳谈判了很长时间,让郑凡不能理解的是,在被包养这件事情上,郭芳从不觉得羞辱,她认为自己对陈铭只是在履行一份协议,彼此承担权利和义务。
南方日报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的内容是违法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据郑凡讲,郭芳并不知道这个协议是没有法律效用的,她还以为协议是自己的保障。
谈判后,郭芳承诺与陈铭断绝关系,并履行了诺言。陈铭把自己手中的协议当着妻子的面撕毁了。郭芳手中的协议目前由郑凡保存。
郑凡说,分手时陈铭要补偿郭芳5万元,郭芳拒绝了。陈铭妻子提出可以给予她一些帮助,郭芳同样也拒绝了。
现在,她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轨道中,又找了两份家教工作,还报考了工商管理专业的自考。明年她就要大学毕业了。本报记者丰鸿平实习生杨持铮
包养协议原文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不影响各自的学习、工作和家庭,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
3.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一经发现,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
4.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若甲方因工作关系,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
5.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如有意外,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费用实报实销)。
6.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以上协议望甲方乙方共同遵守,彼此也理应相互照顾、怜惜、体贴、理解。
甲方:××(签名)2005年4月25日
乙方:××(签名)2005年4月25日
个人意见:
1)这位女大学生贫穷而认同这种行为."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她上大学的钱还是亲戚给的。在没被包养前,她有两份家教工作,但还是觉得生活艰难。在她身边有一些被包养的同学,生活看起来“多姿多彩”。"
换句话说就是包养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而是存在的一个不小的团体.
因此,大家有没有觉得心中有种悲哀?所谓的象牙塔早就被打破,现实的贫穷已经造就了包养族群的成长.学校再也不是过去的那种纯洁的世界了!
2)“做婚外情调查7年了,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包养协议!”私家侦探郑凡(化名)说。他是受陈铭妻子之托调查陈铭婚外情的,查到了郭芳的真实身份后,告诉郭芳不要再跟陈铭在一起,否则陈铭妻子将到她的学校大闹。郭芳“突然主动从她的钱包里小心翼翼拿出两张整洁的信纸”——她与陈铭签订的“包养协议”,签名日期是2005年4月25日,到今天刚好两年。这份协议的抬头赫然就是“包养协议”四个字。
"
我看到这段,觉得有些好笑."受陈铭妻子之托调查陈铭婚外情的,查到了郭芳的真实身份后,告诉郭芳不要再跟陈铭在一起,否则陈铭妻子将到她的学校大闹。"这男人有什么关系呢?老婆吵了以后,他大可以再找一个女大学生签协议继续包养啊!大闹只能让这女学生退学,然后更多地成为专业包养对象罢了.
3)"包养协议原文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不影响各自的学习、工作和家庭,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
3.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一经发现,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
4.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若甲方因工作关系,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
5.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如有意外,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费用实报实销)。
6.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不影响各自的学习、工作和家庭,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
3.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一经发现,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
4.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若甲方因工作关系,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
5.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如有意外,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费用实报实销)。
6.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缺乏法律意识的女生写了的协议果然是错漏百出.
作为协议的要件,首先是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协议执行的时间和违约条款完全没有制定,也没有公证或者第三方的见证人.
撇开"包养"不说合法与否,就说这份合同个人看到的问题就有几个:
1,住房的面积,朝向不明;还有所须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水电等由谁承担?
2,合同的时间错乱"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一经发现,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
应该确定其合同具体执行时间而不是简单的2005-2008年7月前,而应该是自合同签署日开始直到2008年7月1日止;条款也错,不得谈恋爱交男朋友怎么确认?应该改为,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在非上学时间接触甲方以外的男性.而关于赔偿以前所有费用是个废话.什么费用?所有费用包括什么?实际点,改成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马上停止本协议并且乙方必须支付之前的生活费,各种甲方的礼物(以购物发票为准).
3,"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
这个也是很大的纰漏.试想晚上的概念是什么呢?乙方如果需要上夜自修呢?
这个也是很大的纰漏.试想晚上的概念是什么呢?乙方如果需要上夜自修呢?
条款应该改成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6点到周日晚上11点前陪侍甲方.
4,"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如有意外,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费用实报实销)。"
这个也不妥.应该写明白
甲方必须主动采取避孕措施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怀孕或染病,甲方必须承担一切相关的费用及履行乙方所提出的医疗服务要求(如私人单间病房,私家看护以及病后/手术后的各种营养品).
5,"6.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违约条款必须清楚明了.什么是有义务保守秘密后果自负?
按照比较通行的做法应该是:
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对方有向法院机构诉讼的权利,要求泄密方支付给于对方相当于条款2中的生活费用总额的2倍罚金作为赔偿.
4)" 据郑凡讲,郭芳并不知道这个协议是没有法律效用的,她还以为协议是自己的保障。
谈判后,郭芳承诺与陈铭断绝关系,并履行了诺言。陈铭把自己手中的协议当着妻子的面撕毁了。郭芳手中的协议目前由郑凡保存。"
谈判后,郭芳承诺与陈铭断绝关系,并履行了诺言。陈铭把自己手中的协议当着妻子的面撕毁了。郭芳手中的协议目前由郑凡保存。"
个人在想.今天撕了一个协议,但是在校园里面还有多少个类似的协议呢?
今天是大学校园,明天又会不会是中学,小学;
或者是在办公室,在....
我们无法确认实际有多少被包养的人们,他们可能就在你身边,甚至是你的朋友,同事,上司.
又或者是你的学妹,老师....
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金钱力量大于一切的时代.
贫穷变成了最大耻辱,而不是被包,因为群体的认同感.
这是否我们所追求的经济第一和所希望的开放的思想?
我不知道,也不明白;或者现实已经证明了一切.....
学生也是人,和普通老百姓一样有各种需要,解决不了就找有能力的人.
其实,现代的许多人不也是如此吗?找个有钱人嫁了.
本质是一样的.只不过我们都不愿意面对惨淡的真实,而希望把矛头指向他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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