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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理财之个人看法

(2006-09-22 17:22:03)
分类: 老百姓经济学
1,房产作为自住,就没有投资价值,只有使用价值.
2,房产在卖出过户收到全部房款之前,都不算赢利.
3,房产投资收益来自于买卖差价和出租租金收入.
4,买卖差价必须考虑交易成本(税,费等等)以及市场的买方
5,如果出租年回报率低于5年的房贷利率,房子只有做差价的可能,而且差价所得利润必须扣除掉租金减房贷的亏损金额.
6,如果房屋出租扣除了房贷利率后的收益率低于同期其他投资产品收益则不值得投资.
7,房屋价格未来具有不确定性,你的收益应该根据租金净收益确认.
8,一套房子最多用70年,而开发往往已经5年,还有每30年才会还清贷款,其实际保持的租金收入不过在10-15年之间,超过后租金收益可能出现递减,因此:
当房屋售出的差价净收益(卖出价-买入价-其他税费)/每年的年租金>=15以上,可以考虑出售套现.
因为一次性可以获得15年收益,用这笔钱可以选择其他更好投资项目,或者低价的房产投资.
9,量力而行.不可将月收入>40%按揭供房,否则市场的变化将让你家庭生活遭受巨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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