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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友评论的回复:

(2011-06-04 11:53:09)
标签:

杂谈

对网友评论的回复:

一,很多网友可能没有读完我的文章,我既没有主张对韩群凤判死刑,更没有反对对社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进行反思与追问。

二,我几乎没有指责韩群凤什么,我没有指责她的道德,也没有判断她在行为上有无对错。大家看仔细。

三,我说她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这不是对她的指责,而是指出一个事实。

四,我这篇文章不是针对韩群凤,而是针对同情韩群凤者。大家的同情中表露出这样一种倾向:一个脑瘫就应该被杀死,他们的生命与其他生命是不平等的。我还提到了“此前法院对邰长当杀子案的判决”,说“与鼓励溺杀脑瘫患儿可有半点分别”,那么大家说有没有分别?如果大家都认为“鼓励溺杀脑瘫患儿”也没什么不对,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五,我注意到有人说,一个脑瘫,即使活着,就有尊严吗?如果这样逻辑成立,那么当有一天你也被人用这样的逻辑对待,你还有什么话说?“安乐死”为何引起争议?最大的争议是如何确定这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如果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那么安乐死就是“谋杀”。

六,我姐姐也有一个脑瘫患儿,已近二十年。我也有过罪恶的念头:“如果他出意外死掉了……”,那我姐从此就能得到解脱。实话说这个念头多年来一直未断过。当然我也梦想过中一个大奖,可以帮助姐姐;也想过如果社会救助健全,有一个寄养院什么的。但不管怎么说,我都必须承认,没有谁有权利剥夺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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