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拆迁官员应该马上就做
(2010-05-25 2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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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
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通知还规定
,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通知》以“紧急”的形式下发,说明拆迁问题对当前社会稳定的威胁已到了相当严峻的地步,若任
由“暴力拆迁”不止,那么底层民众积蓄已久的不满情绪就可能在不知哪一刻爆发,一发而不可收拾。
预料在此一“紧急通知”之后,各地的暴力拆迁必将嘎然而止,各省区市也会紧锣密鼓、加班加点,
赶在6月底之前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但人们乐观之余,也有隐忧,那就是这个“紧急通知”的效力究
竟能持续多久,一俟“风头”过后,暴力拆迁会不会重新抬头?
从表面上看,是“补偿标准低”、“补偿不到位”等因素直接导致了“暴力拆迁”。但“暴力拆迁”
其实另有更深层的根源,那就是政府与官员的权力不受制约,甚至不受法律的制约,而公民的权利则总是
处于弱势、处于随时遭受侵害的位置——“暴力拆迁”就是这种政府权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严重失衡下的
一个标本,显然还存在其他标本,比如赵作海案,比如跨省追捕。“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可能有助于减少
拆迁对象的抵制,从而减少“暴力拆迁”,但无从改变上述政府权力(或曰暴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失
衡”;而当这种“失衡”依旧,那么“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真的就能有效避免“暴力拆迁”,也不免
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就在媒体争相报道此一“紧急通知”的前一天(5月24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发生在河北省
广平县的一场大规模拆迁运动——在“三年大变样”的豪言壮语指引下,该县在10天之内,推枯拉朽一般
,强拆了1000多户民房;举目四望,仿佛是地震灾区。据报道该县为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仅1.3亿
,却要投资20亿力争“三年大变样”,“三年大变样”到底要变什么样?说白了,就是为县里的领导建一
座政绩工程,而验收这一工程的则是他们的上级领导。暴力拆迁总与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如影随形,越是
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热火朝天的地方,就越多暴力拆迁事件;暴力拆迁直接表现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
公民利益之间的冲突,但很多时候,这种冲突其实质是官员个人利益与公民权益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
的根源,则在于现行的政绩考核机制——它是自上而下的,而非自下而上;当民众对官员的政绩考核缺少
发言权,那民众既阻止不了政府的折腾,也阻止不了政府的铲车。
有媒体调查发现,近三年来,全国先后发生八起拆迁户自焚或被活埋的悲剧,但当地主要官员无一人
被问责,即使是唐福珍事件中被停职的科级干部日前亦官复原职;但另一方面,政府官员因拆迁不力被调
整工作岗位或降职的,却明显多于因拆出人命被问责的——如此畸形的赏罚机制,难怪暴力拆迁不止!国
务院“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让我们看到了官员赏罚机制回归正轨的希望。而要让这项规定真正警示作用、最大程度上发挥作用,那
么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追究,就应从现在做起,不必等到将来——唯有对已经发生的恶性事件
严厉问责,才可让后来者心存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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