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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无法颠覆影视行业的逻辑

(2014-11-28 11:01:16)
标签:

互联网

大数据

影视行业

颠覆

分类: 影视行业

 前两天找工作的时候,跟行业内一位懂行的朋友聊了几个小时,将他关于互联网无法颠覆行业的逻辑和我个人观点在一起汇总下。

 大数据无用论

 大数据很难精确的反映问题本身,只是可能正确的描述了历史。股票的技术分析是大数据应用的经典案例,但就是在这样的专业的具化的行业中都会产生很多偏离,更何况是在日常生活的娱乐消费当中,偶发性的主观性的事件往往会将数据结果带入沟里。不能依靠大数据,大数据反映的是已知的经验和未关注的小细节。大数据噱头的效果超过实用。

行业的独特性

电影行业,特别是上游,是个需要高情商和高智商的行业,不是结构化,程序化能解决的行业。套用朋友的话,IT男解决不了创新的问题,思维方式不一样。好的制片人需要天赋,定产品定类型,定预算,定导演定卡司;宣发需要找爆点,发行需要磨破腿,这些都是这个行业相对独特的东西。

互联网颠覆说

互联网只能颠覆一两个公司,颠覆不了整个行业。互联网公司进入电影行业,还是需要本行业的人员按照行业规律继续做。互联网公司的进入,只是带来了钱,带来了工具,带来了说法,让电影公司瞬间高大上起来,紧跟了时代的潮流,立刻能再次装B了。过后,事情还得继续做。

总结

每个行业都是一门独特的生意,是价值生意。外在的表现形式在变,但生意本身的买卖关系和其独特性不会改变。互联网不是万能药,不是板蓝根,他只是条路,是个工具,是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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