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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11年的楼市调控,又被舆论解读为很严很给力。是啊,年年有调控,所以年年可解读为严或给力,到头来,一切照旧。我们知道,以往的事实告诉你我,即使今年上层调控很给力,但如果还象以前一样,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时,稍打折扣的话,那么注定又将白忙乎一场。
其实这并不是危言耸听,看一下己出“房控指标”的城市,或许一切争辩显得多余。“国8条”曾规定,到一季度末各省市必须完成“房价控制指标”的制定工作。尽管到目前为止,我们仅看到几个城市完成。但从已制定的“房控指标”看,普遍把房价制定在10%~15%涨幅之范围,说明在官方的意识中,今年房价仍不可能降。
虽然今年调控和以往有了不同,其中增加了考核和问责制。应该说这一措施,主要是为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对政策的执行力。我们知道,以往每一次调控失效,在查找原因时,往往和地方政府没很好执行政策有关。然后,当媒体鼓吹今年调控将会被很好执行没出3个月,一切将随着“房控指标”的出现,烟消云散。房价都设定了一个涨字,岂不和“遏制过快上涨”等同,那么凭什么降房价?
“房控指标”仍是涨字,那么作为今年调控主体的地方政府而言,还会有积极的措施促使房价下降吗?自然不可能有。也就不可能有更多的细则,迫使开发商们降房价。如此,房价何意会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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