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时间感受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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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 星期五 晴
又是天亮爬上床的一天,哪怕是太阳升起得越来越晚的冬天。
阴郁了多日的天气终于放晴了。
日出时分,橙色与青蓝色渐变的色彩是专属于冬天的。
这么一个清冷的清晨,依然有很多人要爬出温暖的被窝。
打了个冷颤,转出阳台,上床与周公约会去。
梦中。
一个深夏的夜晚,陌生的家中昏黄的灯光亮着。
不知从哪里飞进许多昆虫,蝴蝶、蛾子、蜻蜓。
蝴蝶是黑白色的大凤蝶,很漂亮,仅此一只,落在纱窗上。
周围落了混事儿的各种大蛾子,但我还不至于笨到分不清蝴蝶和蛾子。
蜻蜓黏腻在一起从我眼前飞过,落在了我家桌子上。
于是我不分益虫害虫了,一概用苍蝇拍打死。
似乎记忆中,苍蝇拍下还有那些体型庞大的蛾子身体里流出的液体。
起床总是不够利落,好像冬天就是如此。
很多日子没拍片子了,答应去拿相机也一直拖延。
天气还算风和日丽,于是一起成行。
只是出门太晚,路程太漫长,还没到后海就已经见不到太阳的正脸,仅剩下余亮了。
车行驶到某个地方,我会告诉他,接到他的第一条短信的时候也是在这里。
想起那天是为了打一个电话才发现短信的,平静的打开,阅读。
直到看见落款的名字,脑子像被什么击打了一样,有点儿晕旋,是出现幻觉了吗?
反复看那些带有隐约想念又礼貌距离的话语,不知该作何回应,或者该不该回应。
前面的内容,几乎与4年前无异,只是最后多了一句“想见你”。
我想,也许没有最后这三个字,也许就没有接下来。
是我主观的给这三个字涂上了感情色彩吗?我认为它是带有怀恋的。
独自走在后海的河沿酒吧群里与他来去信息,白天的这里少了喧嚣和迷幻。
我们还是咬住那个对不起和不在意的话题没完没了,似乎4年前也是如此。
接下来的对话,我又看不出那些细微的感情了。
对他所说的“要是不说一辈子后悔的话”产生了好奇心,但也还是没有回复过去。
4年前,收完短信后毅然把所有信息删除,没有留下他的号码。
当时犹豫与不舍过,因为删除意味着我再次切断了可以跟他联系的唯一途径。
但是这次,我记下了号码,然后把短信全部删除。
到达龙头井胡同,天已经黑,各家小店都灯火通明了。
有点儿后悔带出30D了,但兴许可以去拍后海的夜色。
凉飕飕的恭王府城墙外,我们手拉手的影子被拉长,再因路过身边的车灯而缩短。反复。
拍下了藤蔓延伸的铁栅栏窗户,是上次失焦的补偿。
满天星般的霓虹,把他们虚化成光斑记录下来。
人力车有很多,穿梭在灯红酒绿的胡同里。
这种环境一直是不适合我的,它让我感到局促。
也许我可以和朋友在咖啡厅畅谈一个下午,却很难在这种充满迷幻色彩的夜间酒吧里滔滔不绝。
比起“Sex And Da City”我更喜欢“让你的时间,感受宁静的味道”。
领着他去找喜欢的那家小店,虽然不大起眼,但是东西好吃还便宜。
他说没怎么来过后海,更不知道什么特色小吃了。
当然我没自告奋勇的充当导游,因为我对后海其实也没太多了解。
走进我印象中的那条胡同,竟然发现我要找的吕记老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泥锅。
反复质疑了很多次,不敢置信一个老店就这么消失了。
有很多跟随着这个城市一起成长起来的东西会随着发展一点点消逝。
也许只有不见了才会被人发现和注意,然后有短暂的失落和怀念,之后寻觅替代品。
于是我们在否了很多家店面后,拖着疲惫和饥饿的身体吃了鸡翅锅。
人就是这样,不是念旧不念旧的问题,是这样一种虚无飘渺的感受无论如何也是敌不过欲望的。
努力啃着鸡翅的同时,进来几个女人在我身后的座位落停。
她们的谈话内容我没兴趣听,但恰巧一句“看帅哥”音量大小正合适窜进我的耳朵。
他也听到了,我们对视一下,然后笑。
想必那些女人是比我年岁大的,但我觉得她们心态比我年轻多了。
我早已经对帅哥没兴趣了,似乎也从未有兴趣过。
什么又叫做帅呢?人和人的审美以及看法都不同。
我认为的帅,不一定要有出众的长相,但一定会有鹤立鸡群的气质。
而这种气质,是家庭教育、生活环境、学历素质共同培养和累积出来的。
所以,我心目中的帅哥,绝对不会是虚有其表的草包。
夜里看了两部电影[迷雾]和[笔仙],都不是新片。
[迷雾]好的地方是它对情感的表达很细腻,让人很清楚的看到内心活动。
就是情节比较俗套,那些吓唬人的地方都被我猜中。
结尾主角带着自己的孩子和共患难的女人,以及另外两个老人逃走。
人物设定看起来颇像一家子,也许只是为了凑齐老幼妇孺。
车子开到半路没油了,在他们面前的两条路都是死亡。
于是男主角选择自己来承担深深的痛苦,用仅剩的4颗子弹打死了车里除了他的所有人。
当他冲出去准备迎接死亡的时候,从迷雾里走出的不是外星生物竟是拯救他们的大部队。
我简直哭笑不得了,被枪打死的四个人不是白死了。
据说,这种结局会引发人深思:世界上最悲哀的不是失去,而是痛苦的后悔。
不知道是编剧为了引出这样的中心思想强编出来这么一个牵强的结局,
还是写剧情介绍的人生要把这样一个结局篡出个好听的说法,
类似小时候读喝醉人的诗之后偏要总结出爱国主义情怀的意思?
[笔仙]着实的没有[咒怨]吓人,鬼魂出现全都是披头散发、脸色惨白、大眼瞪人的样子。
不过情节倒是比[咒怨]容易看懂很多,日本韩国的恐怖片总是有乱其八糟的逻辑贯穿。
记得以前还真跟同学一起玩过笔仙,我们对握,笔还真就动了。
玩完我就说她干吗拉着我走,她还偏要否认,说肯定是笔仙显灵了。
我翻翻白眼,然后给她解释说:
人的胳膊里面有脉搏,会随心脏跳动血液流动而晃动,尤其在悬空情况下,晃动更大。
闭着眼更让人很难保持平衡,胳膊下意识的用力和对方一起拉扯,笔肯定能动。
不过像我活得如此的人乐趣会少了很多,缺少了恐惧也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