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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简”与“董狐笔”

(2019-10-30 06:37:12)
标签:

太史简

董狐笔

崔su

赵奢

文化

分类: 文史杂志


“太史简”与“董狐笔” 


一向认为齐国太史和晋国的董狐都是能够“秉笔直书”的史官,说起他们的故事来,无不为之称颂。但揭开“太史简”与“董狐笔”两者“秉笔直书”的真相,使我们大为惊讶,原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齐崔杼弑其君庄公﹐"太史书曰:'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这说的是齐国的大臣崔杀死国君以后,太史就在竹简上秉笔直书,当即被杀;他的弟弟又勇敢地往竹简上秉笔直书,也被杀死;他的第二个弟弟也毫不犹豫地接着往竹简上书写,崔只好摇摇头罢手了。南史氏听说太史尽死﹐执竹简以往﹐听说已经将杀死国君写在竹简上了﹐乃还。

事实是,齐庄公是一个荒淫无耻的好色之徒,贪恋大夫崔杼之妻棠姜的美色,与其私通,做得十分露骨。一来二往,被崔杼发觉,自然无法容忍齐庄公的无耻行径,觉得受到巨大的侮辱。他无时不在寻找报复的机会。齐国邻国莒国黎比公前来拜访,庄公设宴招待。崔杼认为报杀庄公的时机到了,假称生病不去赴宴,却在家里精心策划一场捉奸弑君的计谋。好色的庄公也认为这是与棠姜幽会的好机会,就早早地离开了宴席,只带上几个护卫人员,急促地赶到崔杼家。他让护卫呆在外屋,自己径直地进入棠姜的卧房,见棠姜迟迟未出来,痴情的庄公竟吟颂起情歌来。正当棠姜翩翩而出、庄公激情澎湃时,崔杼一声令下,众杀手一拥而出,把庄公及其护卫斩尽杀绝。 

太史在这样万分紧张的气氛中,竟然无所畏惧地写下“崔杼弑庄公”的字样。太史确实是了不得的汉子,他的两个弟弟也是。但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将弑国君的罪名安在崔杼的头上,维护的是在他心目中的国君的无比神圣的地位。他绝对想不到要揭露国君的弱点和恶劣行径,在他看来不管是谁,也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是杀死了无比神圣的国君,就是十恶不赦,就得认真地记载下来,因为他早已抱定了要为国君殉葬的决心。这种行径确实是英勇无畏的,但也显出了他实在是一个盲目和愚昧的忠臣,麻木和颟顸的书蠹。他们三人视死如归,不能辨别是非的盲目与愚昧,具有悲剧的色彩,又算是一个可怜的喜剧角色。

   与“太史简”这几位太史相似,董狐的“赵盾弑其君”的秉笔直书可笑而愚蠢。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乙丑,赵穿杀灵公于桃园。宣子(即赵盾)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 ”

   春秋时的晋灵公凶恶嗜杀,以屠戮无辜引为无上的欢乐,大臣赵盾曾多次劝谏,晋灵公非但不听,竟还屡次派遣刺客和伏兵,要杀赵盾,赵盾被武士倒戈相救,当他未逃出晋国国境时,便听说他的族侄赵穿于桃园杀死了晋灵公,,并迎接颇得民心的赵盾回来主政,另立晋成公为君。赵盾身为大夫,回朝后没有惩治赵穿。晋国史官董狐认为弑君的责任在赵盾身上,因直书“赵盾弑其君”。董狐这种可笑而又愚蠢的尽忠于国君的念头,似乎更要超过齐国的那几位大夫。董狐发挥着“一种带上诡辩色彩的议论手法,推断着说因为赵盾是正卿,既没有逃出国境,回来又不诛乱臣,他如果不算是弑君的罪犯,又能算是什么呢?”

孔子称赞董狐这样写是“古之良史也,书法不瘾”,这是“良史”的品格和笔法。孔子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的史官,确实不应该隐讳任何人的罪过。孔子也称赞赵盾是“良大夫也,为法受恶。”作为一个卓越的臣子,确实应该为国政的失误诚恳地承担责任,然而他也似乎不应该替灵公的被杀负什么责任。在董狐与赵盾这双方的争论中间,孔子替两边都说了好话,既肯定董狐是“良史”,又肯定赵盾是“良大夫”。

林非说:“孔子使出这种中庸之道的缘故,是因为他既要恪守君君臣臣的统治术,又比董狐更能够正视这样的现状,于是就发表了一通调和矛盾的说法,表现得异常世故和圆滑。”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随着时代的发展,从司马迁开始,赋予了它"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具备了唯物史观的实质。这一传统为后代进步史学家弘扬发展,编著出许多堪称信史的著作,是我国史著中的精华。其开启之功,实源于晋太史董狐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直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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