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简”与“董狐笔”
(2019-10-30 06: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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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史杂志 |
一向认为齐国太史和晋国的董狐都是能够“秉笔直书”的史官,说起他们的故事来,无不为之称颂。但揭开“太史简”与“董狐笔”两者“秉笔直书”的真相,使我们大为惊讶,原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齐崔杼弑其君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事实是,齐庄公是一个荒淫无耻的好色之徒,贪恋大夫崔杼之妻棠姜的美色,与其私通,做得十分露骨。一来二往,被崔杼发觉,自然无法容忍齐庄公的无耻行径,觉得受到巨大的侮辱。他无时不在寻找报复的机会。齐国邻国莒国黎比公前来拜访,庄公设宴招待。崔杼认为报杀庄公的时机到了,假称生病不去赴宴,却在家里精心策划一场捉奸弑君的计谋。好色的庄公也认为这是与棠姜幽会的好机会,就早早地离开了宴席,只带上几个护卫人员,急促地赶到崔杼家。他让护卫呆在外屋,自己径直地进入棠姜的卧房,见棠姜迟迟未出来,痴情的庄公竟吟颂起情歌来。正当棠姜翩翩而出、庄公激情澎湃时,崔杼一声令下,众杀手一拥而出,把庄公及其护卫斩尽杀绝。
太史在这样万分紧张的气氛中,竟然无所畏惧地写下“崔杼弑庄公”的字样。太史确实是了不得的汉子,他的两个弟弟也是。但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将弑国君的罪名安在崔杼的头上,维护的是在他心目中的国君的无比神圣的地位。他绝对想不到要揭露国君的弱点和恶劣行径,在他看来不管是谁,也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是杀死了无比神圣的国君,就是十恶不赦,就得认真地记载下来,因为他早已抱定了要为国君殉葬的决心。这种行径确实是英勇无畏的,但也显出了他实在是一个盲目和愚昧的忠臣,麻木和颟顸的书蠹。他们三人视死如归,不能辨别是非的盲目与愚昧,具有悲剧的色彩,又算是一个可怜的喜剧角色。
孔子称赞董狐这样写是“古之良史也,书法不瘾”,这是“良史”的品格和笔法。孔子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的史官,确实不应该隐讳任何人的罪过。孔子也称赞赵盾是“良大夫也,为法受恶。”作为一个卓越的臣子,确实应该为国政的失误诚恳地承担责任,然而他也似乎不应该替灵公的被杀负什么责任。在董狐与赵盾这双方的争论中间,孔子替两边都说了好话,既肯定董狐是“良史”,又肯定赵盾是“良大夫”。
林非说:“孔子使出这种中庸之道的缘故,是因为他既要恪守君君臣臣的统治术,又比董狐更能够正视这样的现状,于是就发表了一通调和矛盾的说法,表现得异常世故和圆滑。”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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