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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不除」的2个可怕后果

(2011-04-14 23:39:09)
标签:

案件热议

交通肇事

药家鑫

杂谈

南宫滟原创

分类: 思遇‖浮生万绪

 

    药家鑫一案于323日开审,目前还没有宣判结果。我和很多网友一样,都在等待着一个最适宜的判决:死刑并立即执行。

    不是我没有恻隐之心,也不是我非要置谁于死地而后快,只是这药家鑫犯下的,实在是一宗“杀无赦”的罪行。

 

    为了药的案子,西安中院在庭审过程中弄了个问卷调查,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首先,问卷调查一事,受害者家属事先并不知晓;其次,500名旁听者中,有400名都是大学生,其中的大部分还来自药的母校――西安音乐学院。这样的问卷调查,答案可想而知。可悲的是,法官还公然表示将参考问卷结果。这是不是已经含蓄地说明,药家鑫已经脱离了死刑的阴影?

    如果这个悲观的猜测成为事实,那将是中国法律界最悲哀的一天。张妙倒在黑夜里,倒在一柄残忍至极的屠刀下,如果这个持刀的青年能够大摇大摆地走回高墙,数数手指头就能算清出狱的日子,那么,我们还怎么相信法律所代表的公平和正义?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一种顺理成章,一种天经地义,何况受害人如此无辜,药的手段又如此让人不寒而栗。假设药最终能够逃脱死刑的惩罚,必然带来两个极其可怕的后果:

    一、“肇事逃逸”这样罪不可恕的行为,将因为“肇事杀人”的恶性事件得到轻判,而变得无足轻重,甚至值得原谅。

    肇事逃逸,原本是极其令人痛恨的行为,多少尚有生机的受害人,就因为肇事者逃逸,无人施救,导致失去了最后的求生机会;或者被后面的机动车碾压,造成更加惨不忍睹的局面。

    而假如药家鑫得到轻判,那么,和这种撞了人又连捅八刀的冷血杀手比起来,肇事逃逸这种行为忽然变得无足轻重了,逃逸者甚至也变得可以原谅了――起码他没有下车,拿出刀子来弹奏死亡之曲,他还给受害人留了条活路。

    两害相权取其轻,是人的本能。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狼本可怕、本是必须提防打击之物,然而倏忽间来了只虎,人们立刻就觉得狼不那么可怕了,甚至会想:努努力,说不定还可以与狼共舞。

    药的案子如何判决,将是对交通肇事罪的邪恶底线的一次打压或者提升。

 

    二、更多本性凶残的人,在肇事后将会抱持着侥幸心理,效仿药的行为。公众安全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世界上没有君子国,中国也不是,我们相信身边的好人多,但也绝不会天真地认为,我们就遇不上一个坏人。

    假如药家鑫得到轻判,日后,当同样具有凶残性格或者暴力倾向的人,同样遭遇交通肇事的困境时,他们也同样会想到,受害人如果记下车牌号或者自己的样貌,就有可能会报警、会高额索赔、会缠杂不清……既如此,不如用碾压或者捅杀了结了对方的性命,也了结了诸多的麻烦。也许警方根本追查不到谁是凶手,就算追查到了,不过是和药家鑫一样,吃几年牢饭就可以走出高墙。

    刑罚不是为好人制定的,同样,宣判也不是为了给好人以警示的。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给坏人以潜在的约束或实际的打击。因此,药家鑫一案如果不能得到严肃、正义的死刑宣判,无疑将给更多潜在的坏人以跃跃欲试的理由,为公众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杀一儆百,才是本案唯一的正确选择。

 

 

不了解“药家鑫肇事、杀人案”的博友,可以点击如下链接:

http://baike.baidu.com/view/4800971.htm#sub4800971

 

 

 

 
如果你是法官,对于药家鑫,你会……?最多可选1项
发起时间:2011-04-14 23:00    截止时间:2011-05-31 23:00    投票人数: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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