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并把《读者》摆在桌边。才俊并没有让我等得太久,当我看着柳树出神的时候,他已经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互致问候的阶段,也是彼此打量的时间。才俊高高瘦瘦的,脸上的痘痘们颗颗饱胀,或明或暗的红色皮肤代表着它们蓬勃的生命力。眼睛不大,且隐藏在镜片的后面,肆意的眼神,让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打了折扣。当然,最突出的是他的鼻子,鼻头滚圆鼻翼肥厚,上面黑头配着红粉刺,使得那里看起来就象一颗被挑剩下的烂草莓。
你多大年龄?才俊忽然问。
――24。
那还小嘛。做什么工作?
我们的交流,就在这样无聊的问答中开始了。才俊的问题真不少,我一度很跑题地在想,是不是片警的工作比副校长更适合他?
除了跑题的思绪,剩下的时间里,我就一边回答问题,一边瞧着那颗烂草莓,才俊显然不满意这种单向的交流,他忽然说: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没有。我说,其实我没有什么想法,是我家人安排我来见你的,所以我也没有什么问题。我只是觉得,如果聊得来,也可以先从朋友做起。
才俊对我这个答复显然有点失望,他翘起二郎腿,歪着头想想,说:既然你没可问的,那我给你讲讲我这个人吧。
我出生在大西北某地,老家很穷,也很乱。我们上小学的时候,书包里都揣着砖头,到了中学,就改成揣菜刀。我考上天津的大学,毕业就留在这里,任教。
――为什么要揣着砖头和菜刀?
打架啊。他白了我一眼,似乎觉得我正汩汩地冒着傻气。
――哦。我应了一声,忽然想起大学同寝室的苹,她跟才俊无疑是老乡,那位女子也是暴脾气,招不得惹不得,脸翻得比眨眼睛还快,据说她对我们还算客气,在老家的时候,和父母姐妹之间,一言不合,都是直接用厨具来继续交流工作的,一个丢汤锅,另一个就报以炒勺,里面的汤菜都跟着飞来飞去,很是壮观。
――现在应该好多了吧。想了想,我又补充了一句。
嗯,是好多了。才俊伸了半个懒腰,都吸着呢,精力都放在弄钱上了,谁还打架。
……
后来我发展的还不错,介绍人可能也跟你说了,再有个一两年,估计我能当上副校长。才俊接下来就说到这方面,很得意,痘痘们越发红润有光泽了。
其实,我们学校有女老师追我,教政治的,教语文的,就连校长,都想把他女儿给我。
――那你干吗不在里面选一个呢,志同道合,多好。
切。他冷笑了一声,两只手举起来,交叉在后脑勺上,镜片后面的眼神一闪一闪的。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找个同学校的,第一不自由,第二嘛,将来她了解我多了,对我有什么好处?要是闹起来,就更不利了。我找个外面的人,整个学校的那一帮,就只能看见我想让他们看见的表现了。
不过现在嘛,他们也不知道我在外面找对象。校长那儿我还拢着呢,老师们也都对我不错,等着,等我当上副校长再说。
怪不得这家伙能往副校长的位置上爬,我想,他天生就是这种摆弄手腕的角色。和这种人在一起,能睡踏实觉么?
别的也没什么,哦,对了,我这个人还有个特点,怕热。三九天,我也得开着窗户睡凉席。
拉倒吧,就冲这心机,这火气,这草莓鼻子,才俊,您赶紧另择良伴吧。
我编了个理由,说是要赶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才俊跟我一起下楼,走到存车处,看看我,总结说,我对你印象不错。
谢谢,那什么,我得赶紧走了,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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