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性知识的学习策略
(2013-08-15 06:36:44)分类: 教育与健康 |
程序性知识的学习策略
根据运用概念和规则办事的指向性不同,程序性知识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运用概念、规则对外办事的程序性知识,它又被称为智慧技能。另一类为运用概念、规则对内办事的程序性知识,它又被称为元认知。
根据现代认知心理学的研究结果,程序性知识的获得一般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陈述性阶段,亦即能够陈述出做事的程序或步骤;二是程序性阶段,亦即按照程序性知识所描述的程序或步骤来做事。从本质上讲,掌握程序性知识主要是掌握概念和由概念构成的规则,并使之支配自己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把程序性知识的学习策略,分解为概念的学习策略和规则的学习策略。
概念学习主要属于程序性知识的学习范畴。学习概念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用概念的属性去辨别、归类一些事物,利用概念的属性去做事。因此,单纯能够记住或说出概念的名称,并不代表个体已经真正习得了这一概念,我们只能说个体习得了作为陈述性知识的概念;个体仅仅能够举出概念的几个正例,也不等于已经习得了这一概念,因为他还没有完整地把握概念的本质属性,还不能在各种不同的情境下利用这一概念。概念的学习意味着学习者掌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由于概念的正例中既有反映概念属性的本质特征,又有与其他正例相区分的不反映概念属性的非本质特征,因此,概念的学习也意味着学习者能辨别同类事物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
按照概念的抽象水平,可以把概念分为具体概念和定义性概念。具体概念指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可以通过直接观察获得。定义性概念是指事物的本质属性不能通过直接观察获得,必须通过下定义来揭示,如物理中“功”的概念,人们无法观察,只能通过下定义“功=力×距离”来揭示其本质属性。概念的类型不同,对它们进行学习的有效策略也不同。
一般认为,具体概念的学习适合采用概念形成策略。概念形成是指从例证的辨别出发,逐渐发现概念的属性这样一种学习方式。通过概念形成方式获得具体概念,要经过知觉辨别、提出假设、检验假设和概括四个阶段。一般说来,概念越复杂,检验和假设之间的往复次数越多。在这个过程中,越需要从外界寻找更多的正例和反例。正例有助于确证概念的本质属性,反例有助于剔除概念的非本质属性。概念学习属于发现学习的范畴,是个体自主学习常用的一种学习方式。
定义性概念的学习一般采用概念同化的方式,亦即先理解概念的涵义、概念的本质特征,然后用适量的典型例子作分析说明。如果说概念形成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学习方式,概念同化就是一种从一般到个别的学习方式。概念同化的关键是学习者的认知结构中具有同化新概念的上位概念。采用概念同化方式学习概念时,学习者必须认识到新旧概念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认识到新旧概念之间的相同点,新概念才能被原有概念同化;认识到新旧概念之间的不同点,新概念才能作为认知结构中的一个独立观点被保持或提取。在学科学习中,学完诸如“力"的概念,再学“重力”、“浮力”、“摩擦力”等概念时,都适合采用概念同化方式。
在课堂教学条件下,概念同化属于接受学习范畴,学生往往通过听取教师讲解来获得新概念。在自主学习的条件下,学习者要采用概念同化方式学习新概念,必须先获得能够同化新概念的上位概念。
规则反映的是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规则学习本质上是能用大量的例证来说明规则所反映的关系,以及运用规则在其适用的各种情境中解决问题。
加涅等指出,规则学习的内部条件是必须掌握与规则相关的概念,外部条件是必须能够获得若干体现规则的例证。例如,学习“并联电路总电阻的倒数,等于各支路导体电阻的倒数之和”这一电学规则,学习者必须首先明白“并联”、“电阻”、“支路”、“倒数”等相关概念,其中一个概念的含义搞不清楚,就无法理解这一规则的含义。学生在学习这一规则的过程中,单纯理解了这一规则还不够,还需要通过若干次实验或实际应用才能牢固掌握这一规则。教科书或教师一般通过呈现和讲授规则的例子来帮助学生学习规则。
规则的学习也有两种形式,一是从例子到规则的方式,它属于发现学习的范畴;一是从规则到例子的方式,它属于接受学习范畴。
如果没有他人的讲解、指导,学习者采用规一例法学习时,首先必须理解所学规则的意义,然后找一些例证来验证其意义,并通过实际练习掌握规则的应用方法。如果没有首先理解规则的意义,说明自己还没有掌握构成规则的某个或某些概念,这时就必须重新补习这些概念。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规则是技能的重要构成成分,习得规则的目的是利用它做事、解决问题,无论采用哪一种,都不能仅仅局限于记忆和理解规则的层面上,要将理解了的规则转化成利用它办事的能力,需要一定的变式练习,亦即变换适用规则的情境的非本质特征,突现其本质特征,以说明规则适用的条件和如何使用规则。在课堂学习情境中,有些学生能够熟练地背诵某一公式,但是不会利用该公式解题,说明他们只掌握了关于规则的知识,还没有习得利用规则办事的技能。在这种情况下,教师需要为学生提供若干例题和练习题,帮助他们进一步理解和应用该公式。此外,在实际学习情境中,还经常需要把这两种规则学习方式结合起来,即采用例——规——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