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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法家的兔子

(2024-03-22 09: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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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法律

定分止争

权责边界

兔子

定分止争:法家的兔子

 

      《吕氏春秋·慎势篇》记载: 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在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

定分止争:法家的兔子

       翻译:有一只无主野兔在田野上奔跑,后面有上百人追着跑着抓兔子。并不是这个兔子大到足够上百人来分,是因为这个只兔子所有权未定,谁抓到就是谁的,谁都想抓到它。所有权未定,圣人尧都没办法解决,更何况众人呢?集市上放了很多兔子,逛集市的人并未回头看一眼,为什么呢?不是大家不想要兔子,而是这个兔子是有主的了。所有权确定了以后,即便是再鄙俗贪婪的人,也不能在争抢了。所以治国治天下,无非是确定清楚各自的名分罢了。

定分止争:法家的兔子

       这个故事应该是《慎子》里记载的,《商君书》也记载了这个寓言故事。通过这个故事,向人们讲述了法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定分止争。法家代表者的眼里,这不是一般的兔子,它身份不同,兔子的角色和功能是绝对不同的。为了不引起纠纷,应该早早把兔子的归属确定清楚。

       法家认为:治国治天下者,应该把相关各方的利益、责任等以法律手段确认清楚,各自认识到自己权力、责任的边界,不可越雷池半步。正如管子在《管子·七臣七主》中说:"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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