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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成长★教育 |
当我写下这个目题,我的泪水终于失控,再次溢出了眼眶。一颗还未绽放的花蕊,一个还没有到花季年龄的初中女孩,瞬间从五楼坠地,非是意外事故,而是自寻短见……女孩的母亲疯了!能不疯吗?鲜活靓丽的女儿,就这样从自己的眼皮底下血溅大地,而自己全完是可以保护女儿的,却一时反成了夺走女儿生命的“帮凶”。虽然这不是做父母的出发愿望,但女儿这颗不应凋落的花蕊,最后终究是从五楼高空幽幽地坠落而碎。女儿的鲜血浸染了妈妈的灵魂,撕心裂肺般地疼痛犹如揪碾了母亲的心,不疯倒是不正常了。
今早,我的文友小鸿心情很沉重地告诉我:“姐姐,我们这里前些天有一个初中女孩跳楼自杀了。原因是老师让她补课,每节课30元,并要求一次缴清半年的钱。孩子不愿意补课,老师就连损带骂找家长。家长也训孩子,孩子就从5楼跳了下去。母亲疯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目瞪口呆,魂不附体有好长时间。当我的大脑稍稍有一些思维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上网搜索相关信息。我宁愿是我听错了,或是小鸿道听途说,就是不愿意相信这会是真的。尽管我明白小鸿一向与我一样认真,从不传小道消息的,而我也不可能听错的。
《老师为赚钱逼的14岁的女中学生跳楼自杀》一文收入眼底时,前因后果更清楚了。事情发生在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初级中学,女孩姓李,今年才14岁。起因发生在女孩子班主任老师身上,班主任老师为了挣钱,安排女孩到她家补课,每节课30元,并要求半年一次性缴清。看女孩不乐意,为了达到补课挣钱的目的,就找家长威助,如果不补课,就让孩子转学或退学。家长应无知而害怕,就帮着老师骂女孩,女孩想不通,极度委屈伤心。2007年9月18日晚放学后回家,19:30在家从五楼坠地自杀,女孩已于9月24日抢救无效死亡,而该教师已逃跑。
初中是国法义务制教育,教师与家长都应相对清楚的,教师岂能有权让学生退学或转学?教师霸道,如此明目张胆触犯国法,强奸学生意愿,做家长的理应保护好自己的子女。何为监护人?可是,家长却因无知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监护之责,反在无意中而成了断送女儿生命的帮凶,不该发生的悲剧终于发生了。
面对不应凋落的花蕊,我终于忍不住哭了。虽然我与那女孩子无亲无故,虽然事件发生在千里以外的辽河,但我也是为人之母,我无法容忍这样的事会发生在“为人师表”的教师身上,更是无法接受作为监护人的父母竟然是这样无知,真为这女孩叫冤啊——孩子,你不该这样走,你不应这样没有一丝自我保护的意识啊!当你无力保护你自己的时候,你要学会自救,学会呼吁,学会抗挣!你要相信,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毕竟还是好心人多,我们的媒介还是热情正直的记者多。如果你呼吁社会媒体的叔叔阿姨们,他们是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让你这样凋落的。
孩子们啊,学会保护自己,是你们人生之大课!学会珍重生命,是人生最为根本的一课啊!人生人生,没有了“生”,“人”还存在吗?生命终结了,人生自然就结束了啊,那再提什么学习啊理想啊,岂不是一句空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