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慈善和公益准则
(2018-06-27 15:07:54)分类: 胡思乱想 |
谈谈庄主的公益慈善准则:
第一:我能认同并接受的慈善和公益只有一种情况:所有的钱和物都是这个人自己的,不是募捐来的和众筹集结来的。
第二:所有公益善行一旦以组织和机构的名义进行,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被认同和接受的:所有组织和机构以及组织机构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动用分毫所筹资金,不得以劳务和管理费等理由使用善款;机构组织者和参与者只能是以完全义务的方式进行工作,而不得以此机构作为自己的就业机构;慈善和公益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必须是不需要任何酬劳的情况下可以正常生存和生活得很体面的个人和群体;他们既便是需要雇员,这些钱也是自掏腰包的,绝不能以管理费等名义使用善款支付。
第三:个人和组织行善最大的区别是:前者自掏腰包,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和负责;后者使用的是从公众口袋里掏出的钱(用别人的钱慈善和公益),因此必须要交代清楚每一分钱的使用,而且是以第二项所述内容做为不变前提做出交代,否则即视为贪污盗窃和诈骗。
如此,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借公益和慈善个人敛财中饱私囊,也可以杜绝官场介入的必然性腐败,给中国的慈善和公益一个干净的名声,也能把每一分钱都用在需要的人和事上去。
现存的组织和机构的组织者大概都不愿意,如此容易让他们变得干净的方式不采用,我有理由视他们不可信任的、动机目的是黑暗并罪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