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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主的愤怒和反省

(2015-10-01 12: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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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庄主的愤怒和反省    
因为庄主携珞妮妈妈、珞妮回故乡给我的父母迁坟,回程中又因事在北京耽搁数日,回到山庄已经是十几天之后了。这次发送石榴在买家中造成的坏影响和给山庄造成经济损失十分巨大,除了让人瞠目的赔偿数额(这个数额足以抵得上一个科级公务员两年的工资),还有数吨因为和山民之间的协调方式问题导致发不出去(这个数额更大),还有定树的买家只收到一次石榴(买家极其愤怒,人家要的是一棵树,等了大半年,你一箱就给打发了!)......在旅途中就一直在尽力挽回着不良影响,但已经没有可能了:具体执行人已经强行开,她甚至不接受等我们回山庄后处理好善后再离开的请求。拒接电话,由别人转达她的意思:没脸见我们,一定要离开!时至今日,依旧还有陆续的投诉......这是庄主有史以来最失信的销售、最惨痛的经济损失、最不要脸的一次自我解释。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一个具体执行人自作主张不负责任造成的,更是庄主在用人的基本方略失误造成的必然结果。
我一直认为做自愿者的都该有更优秀的职业操守,而且山庄的自愿者无一例外都是参加了工作或者是工作时间很久的人。但实践证明我的判断是错的,其中有些人不仅是职业操守有问题,基本人品上问题更大。你给东家造成了如此巨大的损失,连个解释都没有就走了?特么是我给你干还是你给我干啊?
其实谁都清楚,珞妮山庄的自愿者就是试用期(哪有自愿者、义工还管吃住给津贴的),无非是给应聘者提供了更大自由选择权。规则再好还要有可行性,坏人大概都是在这种不断地被坏中练出来的。反省起来,珞妮山庄的三个月自愿者制度不是一个好方式,人员来去频繁。一个人不论给你造成多大损失他都可以拍屁股走人,你却没有可以有效制约的手段。
像西方用人的过程一样,我完全可以把一句评价都不说,只把这些人在山庄期间的工作数据提供给她以后供职的所有老板。但这是在中国,我如果真这样做,是不是太狠了点?
真心跟我们的石榴蜜说:对不起。我们也是第一次搞这个定购,明年一定比今年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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