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每到夏天,疯狗咬人新闻必定少不了。与此相伴的,则是各个城市里关于小区养狗问题层出不穷的业主大战。近日,重庆某小区业主小李贴出“提示”:没套的大狗再扑我娃,直接打死!随即有贴文回应:建议怕狗人士避狗绕行,若受不了有狗环境,可住独栋别墅。由此引发一场小区“骂战”。
像这种“以文会友”的纸上骂战,已经算是最温和的了。很多小区,邻居们因为养狗问题直接大打出手。养狗的人说,自己的狗不咬人;怕狗的人说,等咬人就晚了。那么大只狗,还不系狗绳,别说把孩子吓哭,大人都吓得够呛。顶讨厌的是,狗屎狗尿还随处拉,不小心就踩一脚。
甭管怎么说,小区业主无序养狗,不办证不打针,豢养烈性犬、大型犬,遛狗不系绳等等,对所有小区居民来说,肯定是个安全隐患。前不久,深圳给15户有自闭症孩子的家庭安排了公租房,结果竟然遭到小区业主公开拉横幅抗议。实在有点想不明白,对人可以这么残忍,对狗为何如此人性?真正是人不如狗吗?
长生生物疫苗事件,从狂犬疫苗开始,引申到了其他疫苗。其实,这件事最该引申的一个方向,还有小区养狗问题。因为狗养好了,根本用不着那么多人用狂犬疫苗。在日本等极少发生狂犬病的国家,狂犬疫苗很少给人用,都是给动物打的。养狗必须打疫苗,这是常识,也是底线。养狗不打疫苗,影响或许比不了长生生物生产劣质人用狂犬疫苗,但对具体受害者来说,性质其实更恶劣更直接。
像狂犬疫苗这种东西,没事儿没有人会去打,要是狗都打了,也就不用人打了。关键有两点,一是遛狗要系绳,减少咬人的机会,二是养狗要打疫苗,咬人后果没那么可怕。这两点做不到,那就没有养狗的资格,非要养,那就是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得治罪。另外,像烈性犬、大型犬,根本不该在人群密集的小区里养,不是“怕狗人士避狗绕行”,而是“养狗人士牵狗绕行”,不是“怕狗去住独栋别墅”,而是“养狗去住独栋别墅”。
不能因为自己有养狗的权利,就去伤害别人,这点“不给别人添麻烦”的意识,是最起码的社会公德。问题是,很多养狗人士意识不到这一点,也没有这样的自律意识。要解决问题,就只能从他律入手,加强规范。比如《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有规定,物业小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者没收犬只,处罚5000至1万元。
其实,很多地方都有类似规定,但是没有执行力,相关部门也不把这个当个事。加上现在社会上某些爱狗人士特别强势,连警察接到市民报警,打死一条高度疑似患病的在街头流浪的无主大狼狗,都要专门出具“情况通报”来回应质疑。但不管怎样,养狗是权利,如何养狗却是义务,不能把自己的权利建立在给别人增加安全隐患的基础之上。对民众关注的小区养狗问题不能毫无作为,仅仅交给业主们去私了。
小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养狗必须定期办证定期打针,这些都是最起码的要求,必须严格落实。不系狗绳在公共场所乱窜,以及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仿照机动车违章,罚分罚款直至终身禁养。养狗和开车,在对他人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方面,其实挺类似的。开车不是还没撞到人就可以随便开,养狗也不是还没咬到人就可以随便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