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少年之死症结在救助站
舒圣祥
去年8月8日,深圳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悄然离开了家门。之后,他一路向北,走到东莞,辗转被相关部门送到韶关的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45天后,他在新丰县人民医院死亡,死因为伤寒。
一个自闭症少年之死,看哭了很多人。仅仅因为一次走失,结果就是不归路。对于自闭症群体,外界的了解其实很少,他们的家庭承受着怎样的压力,也是外人所难以想象的。毫不夸张地说,当你生下一个自闭症的孩子,而你又想做一个负责任的父母,那么,你的一生就此已经结束了。
雷文锋活在表格中的生命最后历程,并不是落到了什么坏人恶人手中,他也没有被卖到黑砖窑之类的地方,医院、派出所、救助站、托养中心……这些都是正规的单位,负有公共救济的责任。而且,雷文锋并不是被家人抛弃的,他的家人一直在焦急地寻找着,现在网络如此发达,科技也如此先进,东莞的派出所也好救助站也好,无法与雷文锋近在深圳的家人联系上,是有点匪夷所思的。要知道,雷文锋至少还能说出自己和母亲的名字。
雷文锋死亡后,舆论关注的焦点大多集中在那家由看守所改造而来,49天就死了20人的托养中心身上。这家混乱不堪的托养中心当然是有问题的,它事实上可能成了某些特权者捞钱的场所。还有那位最早发现雷文锋的警察,如果他的工作能够稍许负责点,上全国救助寻亲网之类的地方看一看,也许就能帮他找到父母。当然,他肯定不是什么坏人,他也没法预料后果,只是公事公办而已。
整个事件真正的症结,其实是在救助站。这是由公共财政出钱建立的公共救济机构,他们就是干这个事情的,面对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自闭症少年,尽量帮他找到亲人,是救助站应该做的事。根据规定,“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等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
结果,东莞救助站选择了上东莞电视台发寻亲启事。这违规吗?当然不违规。问题是,只要不是在东莞走失,在地方电视台上发布的寻求启事,就相当于白发,而全国救助寻亲网之类的地方,肯定是更好的选择。为什么不?救助站解释是“根据以往成功经验”,但真实的原因,恐怕是地方电视台和地方救助站存在业务关系。广告不好做了,蚊子腿也是肉,一年的寻求启事,其实也相当可观。有没有效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完成规定程序。
还有,救助站将雷文锋送到49天死了20人的托养中心,肯定也是符合规定的。问题是,附近是否只有这一家托养中心,是不是这家托养中心最合适,救助站之前不应该是没有考察过,或者说心里完全没数的。救助站与这些托养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否也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呢?发生在救助站里的各种丑闻,网上可以一搜一大把,充足的财政投入和详细的相关规定,并没能给这个封闭的地方带来该有的阳光。
救助站的钱都是怎样花掉的?他们的合作伙伴都是一些什么机构?寻亲启事该不该通过更便捷更有效也更廉价的方式及时上网发布?对救助站有更多的监督,被救助人,才能获得更好的对待。自闭症少年之死,或许存在很多偶然因素,但是救助站里的阳光,的确是太为稀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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