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被当街斩首后,讨论废死有点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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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童当街被斩首废除死刑 |
舒圣祥(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今天看到一则可怕的新闻:宝岛一名4岁女童被当街斩首,就当着她妈妈的面。
这是继去年北投女童遭割喉惨死案之后,宝岛再度发生的无辜幼女遭遇不测事件。真是太没人性了。前几年,大陆总出疯子拎菜刀去学校砍学生,没想到湾湾也有这样的疯子。这样的事情无论发生在世界哪个角落,也是人类文明所断然无法容忍的。
此案已经轰动湾湾,不少岛内舆论质疑是否有条件废除死刑,社会为什么连保障她平安长大都做不到。你可以想象,悲伤与愤怒之下,要求重判是很自然的舆论呼声。
每每发生这样的惊人事件,已经废死的地方,人们可能会重新反思废死是否合理;尚未废死的地方,则必然会坚定民众不能废死的信念。而正在热议要不要废死的宝岛,出了这样的惨剧,人们发泄愤怒最简单的出口,当然就是骂废死。
将疯子的反人类行为,归结于刑罚太轻,其实没多少道理。我们和湾湾都没废死啊,惨剧不还是发生了吗?但是,人们还是容易将愤怒情绪发泄到废死上。刚刚当了党主席的洪秀柱就痛批,“这还要废死吗?”是啊,都这样了,还说要废死,是不是太没良心太伪善了?“对于杀害未满12岁的儿童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建议,才最能赢得民众掌声——虽然在没废死的当下,此条貌似有点多余。
网络上,大陆网友也纷纷加入了废死的争论,严重反对的激烈言辞,自是不难想到。谁赞成废死,谁就是圣母婊,死刑非但不能废除,反而应该恢复历史上的种种酷刑,什么凌迟啊车裂啊,都有人赞同。还记得吗,马加爵也好,药家鑫也好,某些死刑犯被执行枪决,总能引来成千上万的网友留言,一阵阵刺耳的叫好声背后,仿佛能够看见无数愤怒的手指,指着那具一动不动的尸体大声辱骂。
无论如何,任何一个生命的离去,都不值得我们庆贺——如果连这点共识都不能达成,谈论废死确实是一种奢侈。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死刑背后的重刑观念根深蒂固,废死之说因此只在学界流行,在民间几乎没有土壤。
主张废死的人,通常认为刑罚的主要目的在于预防犯罪,而死刑的震慑功效有限,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因为取消了死刑而故意犯罪;死刑是对严重违反社会契约罪犯的复仇性制裁,一个人杀人是犯罪,一群人杀人也是犯罪;而且,判处死刑不能改变受害者的遭遇,一旦出现冤案却无可挽回,呼格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但在反对废死的人看来,死刑的意义首先就在于“报复”,或者说是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就像一句美剧中的台词,“如果你见过那些屠杀者,就知道有些人必须被判死刑,废除死刑意味着人命的不平等。杀人犯有权夺走别人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无人能够褫夺,除了另一个杀人犯。”
显然,这样的讨论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之上。因此,也很难讨论出个什么结果。死刑能否废除,取决于民族心理对于公正感与人道发生冲突时的取舍。虽然很多国家早已废死,联合国的那个公约里也有写,但就我们眼下而言,呼吁全面废死仍是不现实的。
当然,我国死刑罪名正在逐步减少,除了贪腐之外,非暴力犯罪慎用死刑也已成为社会共识。重要的是,在这个戾气越来越重的社会,司法审判需要保持足够独立,不仅不受权力的操纵,也不受舆论的动摇。
给那个受害的小女孩和她的家庭祈祷。在她的悲剧发生后,讨论要不要废死的话题,其实是有点残忍的。如果死刑仅限于“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那么,加害于她的罪犯显然正属此列。
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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