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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骂娘,还走什么群众路线——展示常德市委宣传部给我评的一篇劣稿,以及阅评员戴元邦的评论

(2014-08-10 20:06:24)

骂交警事件凝聚“允许群众骂娘”共识

 

“网友骂交警孬种被拘留”引发舆论关注。山东济宁兖州市公安局14日晚发布微博,就13日网友贴吧骂“交警真孬种”被行拘5日一事致歉,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车刚停在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交警真孬种”——交警本是正常执法,网民骂得没有道理;但是,骂一句交警该不该被拘留,显然是另一回事。这已经涉嫌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跟前些年某些官员动辄以诽谤罪对骂他的人跨省拘捕,本质上反映的都是权力不受约束、公权被随意滥用的现实。

衮州公安部门在舆论压力之下能够知错就改,当然值得肯定;但是,事情不应随之简单了结。一是,事件已然涉及滥用职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不能语焉不详;二是,我们有必要借着个案好好思考一番:权力的边界究竟何在?为什么群众骂一句,公权部门就会条件反射地滋生“给我抓起来”的凶暴?

看看国际新闻,看看港台电视,民众指责相关政府部门,群众指名道姓地骂官员,都是极为常见的事情。就像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广东主政时所言,“为什么领导可以发脾气,群众不能发脾气呢?为什么领导可以骂娘,群众不能骂娘?”某些官员一方面口口声声“欢迎监督”,另一方面又容不得一点骂声,动不动就“抓起来再说”,还要广而告之地对群众“警示教育”。

滥用特权禁止群众骂娘,要么特权霸道,要么器量狭小,要么毫不自信。相应的,一个官员能够笑看群众之骂,首先要有平等观念,要有包容胸襟,然后还要非常自信。任何成熟的公仆,都应该有虚心接受群众批评的素质。如果骂的有理,就虚心接受,努力改善;如果骂的没理,就澄清解释,开诚布公。

显然,公众早已达成“政府部门亦可骂”的共识;现在的问题是,相关部门和官员有没有从官僚霸权思维中走出,达成“允许群众骂娘”的共识?拥有官民平等的观念和忍受辱骂的胸襟,未尝不是现代官员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对这篇文字,常德市委宣传部阅评员戴元邦认为:

 

上述种种观点太离谱了。其一,有何依据证明,“公众早已达成政府部门亦可骂的共识?”其二,相关部门和官员达成允许群众骂娘的共识意义何在?骂娘不在批评词语之列,只能界定为不道德不文明。其三,难道群众对官员的批评只有“骂娘”一词吗?其四,哪部经典或文件、规章中提到官员“忍受辱骂”和“笑看群众之骂”是官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总之,按照这篇评论的思维,社会将会听到一片骂娘声,人们创建的文明和谐之风将引向何方(原文如此,虽不通,亦照录)?

 

 

 

读罢这位德高望重阅评员对拙文的评论,简直感觉无语。他老人家纠结于一个”骂娘“二字如此不爽,似乎”骂娘“除了骂谁谁的娘,完全不能泛指批评。我在文章中明确指出,“允许群众骂娘”乃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所言,这位老先生发此宏论前不知道看清楚了没有,他批的是我,其实又不是我,呵呵。

真想问一问,所谓德高望重的阅评员,如果连群众骂娘都不允许,那还走什么群众路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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