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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都应该是“平民医院”

(2005-12-22 15:41:05)

公立医院都应该是“平民医院”

 

“平民医院”在最近是很热的一个词。《华商报》报道,全国政协“医疗机构经济机制问题”调研组到西安调研,西安市卫生局建议:以解决低收入贫困人群就医为目的,集中力量举办几家“平民医院”,对这些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在贫困人群就医时,减收或免收医疗费用。

 

在此之前的今年两会时,哈尔滨某医院院长徐秀玉等人大代表提出,政府应建设“平民医院”;7月,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情况”民意调查的调查报告显示,78.1%的受访者认为本省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很高或偏高,89%的受访者认为政府有必要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平民医院”。这两天,又有“江夏平民医院将落户闽侯,成为全省首家慈善类医院”的消息;与此同时,“杭州首家平民医院面临财务危机月亏损两万元”的大标题同样充斥报端。

 

一方面,从人大代表到普通公众对“平民医院”的热情期待中,我们除了看到公众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强烈呼唤,更加看到了现行医疗价格与百姓承受能力的畸形分离;另一方面,从各地所谓“平民医院”争相挂上“首家”头衔,以及一家开业在即、一家生存艰难的反差对比,我们似乎又已经看见:平民医院并不足以承担并满足百姓的看病期待。

 

正如社科院著名学者党国英所说,慈善事业要具有可操作性:被援助的对象必须十分确定,必须在人群中是一个少数,同时按照社会的一般价值准则,他们被认为需要得到帮助。可是,现实中需要“平民医院”救济的却是绝大多数——比如广东的比例就接近90%,这已经不是一个慈善问题,而是一个整体问题。如果真有慈善家愿意把“平民医院”当作一项慈善来做,并且做到名副其实,除非真正的财大气粗,否则如何能做好政府多年医改尚且未能做好的事情?更何况,从争挂“首家”头衔的举动中,我们已经闻到了浓浓的商业味道。

 

慈善的道路不通,于是人们又想到了政府。那么,由政府包办,为百姓准备“平民医院”又现实吗?抛开筹集巨额资金的出路不谈,抛开确认“平民”身份的困难不说,在现有的医疗体系之外,政府是否真能为百姓提供一家物美价廉、符合百姓承受能力的“平民医院”呢?我认为同样很难。原因在于:如果现有体系之外真有这样一家政府提供的“平民医院”,那么在现有体系之内,实际上早已应该有许多许多家这样的“平民医院”了。

 

医院分两种: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般分工,公立医院主要为穷人服务,而消费水平较高的富人常常选择到服务更好的私立医院就医。在正常的分工序列里,由政府财政维持的公立医院本就是应该为“平民”服务的,换言之,应该适合绝大多数普通百姓的消费水平。公立医院都挂着“非营利”的牌子,属于全民所有,是一个福利性、服务性的事业单位,不需要向政府纳税,不是创收实体——这样的医院如果不能成为“平民医院”,什么样的医院又能成为“平民医院”呢?

 

我们现在之所以“看病难、看病贵”,不是因为没有“平民医院”,而是因为“平民医院”都变味了,都忙着“创收”去了,都去以公立之名行私立之实了。本该是“平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却让“平民”望而生畏,再多建些所谓“平民医院”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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