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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真的遇富则止吗

(2015-02-04 02:51:08)
标签:

挖坑代表

德胜门

法制

执法迟缓

十八层地狱

分类: 七嘴八舌
中国法制真的遇富则止吗

陈九

    一个堂而皇之的人大代表违规改建,竟把北京德胜门半条街险些挖塌,据说还死了三名工人,这可是国内正规新闻网站披露的,不是传谣。这么大的事儿,媒体经过几天报道后沉默了。法制部门经过几天检查后也沉默了。好像一切过去了,下一步该进入“辟谣”阶段了。怎么会这样?就因为他是人大代表,是土豪,有钱有势力?

中国法制真的遇富则止吗


    基于报道,我认为这位挖坑人代的问题超过违规,应已构成犯罪:

    首先,房子主人是他,申请改建是他,他对事件后果负全责,不可推卸。任何所谓他弟弟负责装修的鬼话都没有法律依据,他才是房子的法人代表。

    其次,他的违规不止一次两次,是屡禁不止。屡禁不止本身的性质绝不是简单的违规问题,而涉嫌犯罪。尤其当违规造成死人的严重后果,人命关天,此事必须追究,如果有隐瞒不报,以钱卖法,等等逃避惩罚的行为,绝对是犯罪。

    第三,事发后拒不出面自首,而是先放话,用他弟弟迷惑舆论。后又辞人大代表职务,试图用辞职代替面对法律的制裁,这都是逃罪行为,是对法律和执法部门的蔑视,属于典型的蔑视法庭罪,逃避罪。

    因此该人大代表的罪行应该说是清楚的。他根本没把法律放在眼里,换句话说,中国法制在他心中完全没意义,形同虚设,不具任何威慑力。他所做的一切,从违建到死人到到避罪,是公然对中国法制叫板,其性质和影响极为恶劣。特别该事件发生在中国首善之都的北京,北京是中国的象征,如果北京容忍富人犯罪,那中国还谈什么法制?如果挖塌德胜门事件就此不了了之,或以行政处分代替法律制裁,以民事赔偿代替刑事判罪,那结论只能是:中国法制遇富则止,中国进行的反腐跟法制建设没有任何关系。

    到目前为止,司法部门对该挖坑人代尚未实施早该实施的抓捕或通缉。正像几年前一件楼顶违建案一样,法律再次错过在第一时间发挥威慑力的宝贵机会。在这种时刻法律越迟缓,猫儿腻越可能,今后即便执法,公信力也大打折扣。人们不禁疑惑,为什么每次遇到富人犯法,执法都迟缓?这个迟缓到底为什么,到底干了些什么呢?

    据说这位挖坑人代是挖了个十八米的深坑,导致德胜门半条街倒塌。巧了,这恰恰应了十八层地狱的数字。希望下地狱的是一切违法行为,而不是法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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