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华泽钴镍-富控互动-尤夫股份被处罚索赔征集令》
(2018-02-06 11:14:07)
标签:
三房巷华泽钴镍富控互 |
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 |
《三房巷-华泽钴镍-富控互动-尤夫股份被处罚索赔征集令》
(一)三房巷
《三房巷信批违规被处罚
索赔的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所股东帐户/融资融券帐户复印件或开户信息确认单(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首次购买该股票至今的交易记录原件原件(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附上联系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电子邮箱/QQ号等。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及委托代理文件。律师不预先收取任何律师服务费,实施共同承担风险、共同获得利益的风险代理模式。我们竭诚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欢迎团购,大额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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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 电话:021-63140581地址:上海斜土路788号205室
(二)华泽钴镍
2018年2月1日晚,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泽钴镍,代码:000693)公告,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7年7月8日晚,华泽钴镍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5年11月24日,华泽钴镍接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国证监会认为,一、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上半年华泽钴镍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3 年年报日为2014年4月25日)二、华泽钴镍将无效票据入账,2013 年年报、2014 年年报和 2015 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三、华泽钴镍 2015 年为及时披露、且未在 2015 年年报中披露星王集团与陕西华泽签订代付新材料项目建设款合同及华泽钴镍为星王集团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四、华泽钴镍 2015 年未及时披露、且未在 2015 年年报中披露华泽钴镍为王 涛向山东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角洲基金) 借款 3500 万元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华泽钴镍股票的投资者开展索赔委托代理征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在2014年4月25日到2015年11月23日间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委托代理。
索赔的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所股东帐户/融资融券帐户复印件或开户信息确认单(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首次购买该股票至今的交易记录原件原件(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附上联系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电子邮箱/QQ号等。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及委托代理文件。律师不预先收取任何律师服务费,实施共同承担风险、共同获得利益的风险代理模式。我们竭诚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欢迎团购,大额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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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
(三)富控互动
《富控互动被立案调查
2018年1月19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富控互动,代码:600634)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富控互动股票的投资者开展索赔登记,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在2018年1月19日前买入千山药机股票,并在2018年1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富控互动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认定富控互动信披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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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 咨询电话:021-63140581地址:上海斜土路788号205室
(四)尤夫股份
《尤夫股份被立案调查
2018年1月19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尤夫股份,代码:002427)发布《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尤夫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开展索赔登记,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在2018年1月19日前买入尤夫股份股票,并在2018年1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尤夫股份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认定尤夫股份信披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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