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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凸匹/ST皇台/仰帆控股民事赔偿案征集》

(2017-03-14 23:34:17)
标签:

匹凸匹st皇台仰帆控股

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

匹凸匹/ST皇台/仰帆控股民事赔偿案征集

 

(一)匹凸匹

匹凸匹信批违法被处罚   律师征集代理》

    2016年318日,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匹凸匹证券代码:60069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之前,2015415日,多伦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5430日,匹凸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51230日,匹凸匹发布《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调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在行政处罚决定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经查明并认定,匹凸匹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13年到2014年匹凸匹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的多项对外重大担保、重大诉讼事项(一)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3年3月2日签署《担保函》发生对外担保3,500 万元的事项(二)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3年12月31日签署《担保函》发生对外担保2,000 万元的事项(三)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4年1月6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发生对外担保3,216 万元的事项(四)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4年10月14日接到《应诉通知书》合计被诉承担担保责任5,500 万元的事项(五)未及时披露荆门汉通于2014年10月28日获知其因股东公章被私刻导致发生对外担保42,104 万元事项以及2013年年报中有未披露对外重大担保事项,合计金额5,500 万元。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匹凸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的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的怦燕桦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另对6名时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长、监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匹凸匹(多伦股份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表示,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13322015年4月14日间买入匹凸匹(多伦股份股票,并在2015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

    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深交所股东帐户/融资融券帐户复印件或开户信息确认单(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首次购买该股票至今的交易记录原件原件(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附上联系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电子邮箱/QQ号/微信号。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及委托代理文件。律师不预先收取任何律师服务费,实施共同承担风险、共同获得利益的风险代理模式。

友情提示: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 电话:021-63140581地址:上海斜土路788号205室

 

 

(二)*ST皇台

ST皇台信批违法被处罚   律师征集代理》

    2016年1215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皇台证券代码:000995)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之前,2016年6月18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行政处罚决定中,中国证监会经查明皇台酒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皇台酒业时任董事长卢鸿毅联系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出具批复,并筹集虚构专项补助资金 500 万元,由俪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给兰州恒远通商贸有限公司,再由兰州恒远通商贸有限公司转给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最后由甘肃省葡萄酒产业协会拨付给皇台酒业,虚增2015年度利润500万元,导致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年报发布日:2016.4.23

甘肃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对此涉案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如下: 1、对皇台酒业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2、对卢鸿毅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3、对吴生元、万玉龙、刘峰、李宏林、薛效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4、对李学继、冯瑛、刘静、辛秀山、丁建平、李生禄、谭臻、余庆辉、解荣喜给予警告。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ST皇台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表示,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164232016年6月17日间买入*ST皇台股票,并在20164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

    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深交所股东帐户/融资融券帐户复印件或开户信息确认单(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首次购买该股票至今的交易记录原件原件(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附上联系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电子邮箱/QQ号/微信号。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及委托代理文件。律师不预先收取任何律师服务费,实施共同承担风险、共同获得利益的风险代理模式。

友情提示: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 电话:021-63140581地址:上海斜土路788号205室

 

 

(三)仰帆控股

仰帆控股信批违法处罚  律师征集代理》

    2016年1221日,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仰帆控股证券代码:60042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之前,2014年12月4日,仰帆控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中,中国证监会经查明仰帆控股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一、201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营业收入2013年2月5日,公司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 。二、2013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营业收入 (2014年3月21日,公司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笫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作出以下决定: 一、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钱汉新、滕祖昌、龚晓超、周伟兴、黄丽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朱忠良、黎地、华伟、徐军、彭惠珍、范震东、刘丽萍、江波、张斌、闻彩兵、陈杰、林征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仰帆控股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表示,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13年2月5日2014年12月3日买入仰帆控股股票,并在2014年12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

    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深交所股东帐户/融资融券帐户复印件或开户信息确认单(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首次购买该股票至今的交易记录原件原件(加盖证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附上联系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电子邮箱/QQ号/微信号。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及委托代理文件。律师不预先收取任何律师服务费,实施共同承担风险、共同获得利益的风险代理模式。

友情提示: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 电话:021-63140581地址:上海斜土路788号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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