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一次次不断被提及的老话题,凭我长期从事证券法律律师的执业经验,诚恳地劝告各位投资者,投资一级半市场风险极大、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对称、出现问题后难以得到法律保护、市场中欺诈和违法行为盛行,故最好不要对一级半市场股票进行投资。
一级半市场股票投资中最大隐患是没有合法的交易场所、没有监管法规、没有主管部门、股权归属不明、信息披露不对称不透明、转让手续不规范、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地下股票发行与交易中,除了欺诈投资者外,还存在中介机构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联手,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价。
根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参与一级半市场投资与地下股票交易行为的人员的权益是难以受到法律保护的,无效的协议和交易最多的只能是恢复原状,退还款项,但如果企业倒闭,人去楼空,无款可还时,此时的一级半市场投资者能有计可施吗?一张刑事判决书能换来款项的退还吗?
如果碰到一级半市场股票投资纠纷以及涉嫌非法经营/诈骗的话,投资者在知悉情况后应当以最快的速度去企业追回投资、挽回损失、直接和企业谈判赔偿事宜,但是,事情一旦被曝光,实际上直接追回损失的机会并不多,但还是应当试一试;同时,应当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存在的问题;如果这些案件已经列入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中,投资者应当尽量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将来再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民事诉讼,这类刑事案件的起诉罪名一般是非法经营罪或诈骗罪;投资者也可以联合聘请律师向发行的企业要回非法收取的投资款,也可以以恢复原状的名义要求非法出售股权的出售方向你退还股款本金。
目前,修订后的《证券法》已经为一级半市场的交易去掉了限制,全国性的多层次股权发行与交易市场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会得到建立,而修改后的《公司法》为保护股东获得更大更合理的权益提供了方便,股东的救济措施也相应完备,在这时,解决一级半市场问题指日可待,同时,在此时才能投资一级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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