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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目前,中国证监会正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根据《刑法》及修正案(六)的有关条款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犯罪的追诉标准,目前该工作已进入尾声,近期即将完成。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为了加大对证券市场犯罪的打击力度,修正案新设了有关掏空上市公司的犯罪、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的犯罪,修改了原刑法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价格罪”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有关规定。
但是《刑法修正案(六)》只是对犯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若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司法部门还要有如何具体认定犯罪的判断和执行标准,而此次证券市场犯罪追诉标准的制定,将为严惩有关犯罪行为提供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
宋一欣评述:
尽快出台有关追诉标准是非常必要的,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由于缺少严格而明确地追诉标准而起不到打击犯罪、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作用,今天,追诉标准即将出台,应该是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
过去,对虚假陈述、操纵股价等行为曾经有内部施行的追诉标准,由于没有公之于众,而没有法律效力,目前,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对证券犯罪追诉标准作出规范,将改变这一局面。
从证券市场的角度,除了以刑事制裁的手段打击证券犯罪外,还应当加快民事赔偿的规范,以及民事赔偿和刑事制裁之间的衔接,比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手段,广大投资者的参与,则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追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