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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花的蔷薇之二

(2006-03-31 11:25:33)
序言

又是Schopenhauer先生的话--
“无刺的蔷薇是没有的。--然而没有蔷薇的刺却很多。”
题目改变了一点,较为好看了。
“无花的蔷薇”也还是爱好看。

又是鲁迅先生《无花的蔷薇》的开头,读得书比我多的人大可理解为我在侮辱你们的智慧,好象你们不知道似的。

1

现在的网络游戏公司越来越喜欢花重金在杂志做广告了,把并不能算做精品的网络游戏介绍给玩家,称之为“颠峰作品”,欺骗玩家,不怕。可以把一款充斥着BUG与漏洞的游戏当作成品交给玩家,对不起玩家,不怕。然而有些良知的人站出来说几句话,写几篇文章来批评网络游戏现状的时候,他们反而“怕”了。要不随手可见的杂志怎找不到几篇中肯的批评呢?

调节一下气氛,说件趣事罢,我家住平房,附近不少邻居都养猫。而我家养鸽子,于是最近邻家的猫常常来我家附近想偷吃鸽子,倘使我见到了,就出屋去拿起根棍子打这猫一下,那猫便跑开一些,却不跑远,待我一进屋,便又回来,周而复始,不厌其烦。而如果我母亲撞见了跑出去大喝一声“去!”,那猫立刻逃得不见踪影了。
那猫见我拿了棍子跑开一些,与听到我母亲喊“去!”便立刻消失,也可以理解为“怕”吧。虽然“怕”的程度是并不相同的,我想,这是因为我和我母亲的威慑力无法相比的缘故吧。然而我却觉得有些可笑,难道棍子的威慑力竟也比不上我母亲的“去!”吗?
不过不要紧,不恐惧棍子的威慑力的猫,总归是要知道,棍子远比“去!”更可“怕”!

2

说到“怕”,我想起来野兽大多是怕火的。然而白天好象不大害怕,也有可能,是因为白天的时候没人点火吧。所以关于野兽与火的故事大半发生在夜晚,我小时候看书就看到过去森林里探险的人们,每到夜里都点燃篝火,一来取暖,二来吓跑附近野兽的情节。

我想如果自己还能有点什么价值的话,大抵是体现在网络游戏里吧,而现在的网络游戏却陷入了无尽的黑暗,让我睁开双目却依然黑咕隆咚。所以我还是要点燃火把,野兽们,滚开去!熊熊的烈焰虽然不能赶走无尽的黑暗,但白昼终究是要到来的。
如果谁也还有火把,一起点燃吧……

3

网络游戏黑暗的现状导致了什么?我分析不出什么深刻的理论。我只知道,现在讽刺网络游戏玩家素质不高的文章越来越多了,有些素质的人都走了,我再看不到能令人流泪的文章,我再遇不到让人无法释怀的故事。呜呼。

看看现在网络游戏的文章都是些什么东西?
网络游戏通用感人文章格式“这是一个好游戏,我遇到了一个好姑娘,与她发生了关系,她死了,我很伤心”。拿去投稿吧,虽然你会得到“文笔一般,千字60元”的价格,但多写几篇的话一定可以发财的。

4

说到写些东西,我一向是被骂的,因为几篇文章中“标榜”了文化浅薄的自己,而且又不是那种感人文章的格式。所以,自称读得书比我多些的人,送我两个字“自大”!

看来,我“自大”的罪名是拿不去了。但是,自诩清高,或者真有些本领的人啊,你们为什么不展现一下自己的才华,来写几篇美文呢?因为没人写,而跑出来“写”并写得不好的我与能写出好文却根本不写的能人,究竟谁更“自大”呢?
鲁迅说“这什么都不做,本就是最大的错误啊”。

5

我又想起了Ultima Online在中国的兴起,没办法,我太爱UO了。好象是因为《大众软件》发表的一篇《平静的湖》罢,至少我现在认识的几个AdminS都是看着这篇文章才跑去玩UO的。然而今天能写出如此美文的人却又在哪里啊?
然而这并不是我最大的伤痛,我在想,即使有人写了,又有谁能看懂呢?《双面人》发表后论坛上的回复恐怕就是最好的例子罢。

所以我以为,带动游戏的发展还需要依靠文化的基奠,游戏文学正是最好的推动形式之一。可是我们并不能盲目的以为通过宣传扩大了玩家群体就是推动游戏发展,现在混乱的玩家群体需要的是整顿和规划,需要的是棒喝与讽刺。
我又想到了Love.Sorry那三篇《无花的蔷薇》,但凡是玩过几天网络游戏的,最好还是在国外玩过几天的人,谁会不自责?

6

我虽然不是讽刺家,但我终于了解讽刺了。

对于我这颗热爱网络游戏的心,最大的讽刺会是什么呢?我想便是看到如下几个回复:
“请用你的论点,把这篇文章扩充到6000字。”
“你说的意思我完全能够明白,能不能帮我写篇新的韩国游戏介绍先?”
“文学?读者不一定喜欢看的,我们也有苦衷啊……”
如果还有更大的讽刺,一定是我真去扩充到6000字,写了篇韩国游戏介绍先,并理解了那些的苦衷。

7

突然又想到一支蔷薇,虽然一定让我很疼,但我却还是喜欢:
曾经写过好文的人与“自称”能写好文的人突然都重新开始写出几篇真正的文章了,或让玩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自卑,或让更多的人走入网络游戏当中。而我这个没文化没素质的人则只好呆立一旁。
那,该是怎样的美景?

如果,即使游戏文学复苏了,玩家素质还是如同现在一样,咱们一起大骂:我靠!
因为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8

如果,有一天我没钱了,为了能点燃熊熊的火把吓退野兽熬到天明,必须写篇固定格式的感人文章的话,我还是会写的。虽然我的文笔不佳,但我坚信30分钟之内我一定可以完成的。那绝不代表我就热爱“固定格式”的文章了。
当我拿着“固定格式”文章投稿的时候,另一个人,暂且假设他是莎士比亚吧,拿着一本《王子复仇记》的稿子也去投稿。
我得到的回复是:你的稿子已被采用,下个月会收到60元。
而莎士比亚得到的回复是:你写得太好了,没人会看的,回去再改改,看看下期我们发表三少的文章,看看他是怎么写的。

那时,我该是喜还是悲呢?

9

发表些真正的文章吧,哪怕是骂的。
发表些动人的小说吧,哪怕没人懂。

如果回复是NO,我这个素质不高的读书不多的文笔不好的自我标榜的不是以前的三少的“三少”,不打算去投稿了,我本来就是活在网络里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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