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冲,是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法官,1988年2月调入法院工作,2002年开始从事执行工作。近6年来,我总共执结各类案件500余件,每年执结数在庭里都是排在前列。
今年2月底,《武汉晚报》以多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我近3年来为申请人马兰英执行赔偿款的过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其实,这只是我这些年来执行工作中的一个普通例子。
马兰英是汉阳区古楼社区的一位居民。2004年4月9日深夜,马兰英探视住院的母亲后回家,途经汉阳区鹦鹉花园嘉盟超市门前时,遭到6名未成年人抢劫,她身中数刀。经抢救,她的脾脏被摘除,右手残疾。6名被告人先后落网,后虽经法院判决,由他们的监护人赔偿马兰英经济损失共计12万8千余元。但赔偿款的执行难题也随之而来,因为监护人中有的离异、有的下岗、有的不知去向、有的刚刚出狱。而马兰英一家,丈夫下了岗且有病,自己也因受伤丧失了劳动能力,还有一个重病在床的老母亲,一个上中学的孩子,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由于领导安排我侧重执行大案、难案,于是马兰英的执行案就转到了我的手上。纵观案情,我感到这是一件难啃的“硬骨头”,心里一点谱都没有。而马兰英呢,经历了这次抢劫后,她的生理和心理上都遭受了严重的创伤,窘迫的家境、身体的创伤和心理的折磨,使得她也与多数当事人一样,认为你法院既然判了,就得马上给钱,不然就告你法院执法不公。
看着身体残疾、家境贫困、生活无着、一趟趟往法院跑的当事人马兰英,再想想自己多次前往寻找被执行人的线索无功而返的现状,我心里十分着急,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但我还是暗下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于是,我在合理安排好自己工作的同时,与马兰英约定:每周的星期二,专门执行她的案子。所以每逢周二,我都会与马兰英互通电话,或与她见面交流信息,或一同外出寻找相关执行线索。
2006年,眼看着春节临近,而马兰英执行案却没有丝毫进展。看着疲惫而失望的马兰英,我心里难受极了。一天上午,我与书记员来到马兰英家,在交流完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后,掏出1000块钱塞到她手中,说:“你的案子至今毫无进展,我觉得很惭愧。这里有一千块钱,先拿着过个年吧!明年,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执行到位。”拿着这一千块钱,马兰英泪流满面。
今年2月19日上午,又到了星期二,马兰英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对她说:“大年还没有过完,家里也没值钱的东西,你见到李法官,一定要代我握握他的手,给他拜个年。”遵照母亲的嘱托,马兰英来到法院,感谢我3年来的艰苦努力,陆续为她要回了4万多元。激动中,马兰英拿出了3年来写下的102篇日记。直到这时,我和同事们才知道,这位残疾、困苦的女子还如此细心,暗地里写着日记。日记内容包括她起初对法院和对我的埋怨、怨恨,以及后来对法院和对我的理解和感激,同时也客观地记录了我执行案件的艰难经历。
“这就是我的一本账。”马兰英激动地解释,“我就是想看看法院和法官是不是在真心实意的帮助我……”
翻阅着马兰英的日记,勾起了我对这起执行案的许多回忆。被执行人阳阳的父母已离婚,阳阳判给了其父,但其父没有工作。我找到他时,他态度十分恶劣的说,人已坐牢了,想赔钱没门,我的生活也没着落,一分钱没有。后来,我找到阳阳的母亲王某,她在一所幼儿园工作,每月工资800元,还要交300元房租,也不愿意承担这个赔偿义务。好事多磨。我带着马兰英不厌其烦地找她做工作,通过双方协商,在保证王某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由王某每月支付200元。被执行人俊俊的父亲舒某是低保户,但他在社区做清洁也可以拿到些补贴,月收入加起来也有400多元。找到他时迎面来的同样是不满和谩骂,有时连马兰英都听不下去了。我劝马兰英说:“这算什么,干这个工作,吃这碗饭,只当没听到,有时他们连你祖宗八代都骂了,对这些没有意识到错误的少年犯家长,我首先要让他们感到理亏。我对他们说没教育好孩子,孩子走上这条路犯了罪,有你一半的责任,你们对不起孩子,更对不起受害人。你是很困难,但受害人更贫困啊……”。经过几轮做工作,舒某主动提出,愿意与马兰英轮月取“低保”款,存折由我转换。可是,马兰英害怕取款时遭到舒某的冷言冷语,便要求我帮她代领。于是每到取款日,我都会去排队取款。去年盛夏的一天,我排在长长的取款队伍中,热得大汗淋漓,两腿发软。事后马兰英对我说“当时见你那样子,我心里真过意不去,老觉得鼻子酸酸的,真难为你了”。
为了查找该案的执行线索,我一次次往返大军山少管所,找这些孩子,打问他们亲属的情况,四处寻找他们的家长。为了找到畅畅的家,我蹲守几天,硬是将他家找到,但其父因中风已没有工作,母亲在一家网吧打扫卫生,说没有钱赔。为了搞清他们家真实的经济状况,我从楼下的电表入手,到供电局查身份证号,再到社保局查退休金帐号,掌握他家的收入情况后,我与其协商,除保证他家基本生活开支和看病费用外,督促其每月支付300元赔偿费。
为马兰英一案一共跑了多少路、找了多少人,我已记不清了,就这样,一次、二次、三次,100元、200元、300元,前后3年总算讨回了4.3万元。目前,12万元的赔偿金尚未执行完毕,我的“周二之约”还将继续下去。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体会是受害人马兰英依法拿到赔偿金,治病、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这是受害人的底线;肇事者亲属身负其责,但他们经济条件差,有的还拿低保,在支付赔偿的同时,也要维持基本生活,这是肇事者家庭的底线;我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为受害人讨回赔偿,维护其合法权益,避免判决成为一纸空文,而且还要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我的法律和政治底线。这三条底线中,任何一条底线的崩溃,将是一场个人的灾难、家庭的灾难、法律的灾难,最终是社会的灾难。所以我将按我现在的这种执行方式继续走下去。
新闻媒体对我的工作情况作了报道和肯定后,让我感到既惭愧,又高兴。惭愧的是我只是做了一名法官该做的事,各级领导就给了我如此高的赞誉。高兴的是媒体的报道,让社会更真切地了解了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艰难,提升了法院和法官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给我们今后的执行工作带来了一些有利条件。同时也推动了马兰英这个骨头案的进展。前不久,该案少年犯“阳阳”父母将他们儿子还欠的1.8万元赔偿金全部筹齐,交给了受害人马兰英。当初恶言相向、水火不容的“阳阳”的父亲说:“看了报纸,感到李法官确实不容易,为这个案子跑了3年多,很受感动。为此,我们积极筹钱还债,了却一件心病。”
那一刻,我看到双方当事人能够和颜悦色的交谈,自觉履行赔偿责任,感到无比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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