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诗光潋滟民丰湖”全国诗歌大奖赛征稿启事
(2014-07-22 1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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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光潋滟民丰湖”全国诗歌大奖赛
征 稿 启 事
一、征稿作品要求
2、参赛作品要符合大赛主题,作品未在报刊、网络公开发表过;
3、每位参赛者投稿不能超过3首,体裁为新体诗,参赛作品单首100行以内,组诗150行以内;
4、本次诗歌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5、主办单位有对获奖作品进行编辑、传播、出版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6、如参赛作品没有获奖,作者可以另行处理。
二、组织机构及奖项设置
1、诗歌大赛将成立由著名评论家、诗人、编辑组成的评委会,负责大赛的评奖工作;
2、评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出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5名,奖品各1份;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3、获奖作品由主办方正式结集出版,并向作者赠送作品集;
5、邀请我国著名诗人、评委会成员和部分获奖者参加颁奖仪式,并在民丰湖畔举行“诗光潋滟民丰湖”中秋诗会。
三、征集时间
2014年7月21日——8月17日(邮寄稿件以邮戳为准,电子稿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四、征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的方式投稿,邮寄地址:山东省垦利县商务大厦612室,邮编:257500,收件人:邱青瑞;投稿邮箱:klmfhsh@163.com;咨询电话:0546—2521877,联系人:李女士,手机:15275636767;邱先生,手机:15275637878;
作者投稿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作者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封上和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标明“民丰湖诗歌大赛”字样。
五、附则
“诗光潋滟民丰湖”中秋诗会诗歌大赛评奖办法由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