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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9月1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正厅级)和妻子解亚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甘肃省武威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李人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上内容为李人志的忏悔录。(检察日报
10月26日)
我国一直特别注重官员的廉政建设,各地更是在反腐防腐上用尽心机、屡创新招。可是依然有大批贪官纷纷落马,落马的原因五花八门:情人举报、小偷举报、网友人肉……纪检和监察机关总是最后出现。这一系列案例让我们相信,李人志说出了落马官员的心里话,说出了一句本该众所周知的大实话。
思想教育在防治腐败的工作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这首先要求纪检和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时刻绷紧防腐这根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紧盯每一个腐败漏洞。这一点,哪个工作人员敢拍着胸脯说自己真正做到了?没有了他们的监督,思想教育并不能让领导干部们时刻自我反省、净化灵魂、守住为官的那杆秤。我们每每看到一些干部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大讲廉洁自律、执政为民,可落马最多的也是这群人。我也相信,他们最初的誓言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只是越来越多唾手可得的利益让他们沉迷,一道道不设防的制度漏洞让他们越发大胆。用并不严格的思想教育达成人人自律的目的,只能是奢望。心灵的取舍往往听从于利益的大小,因而严格执行的严厉的反腐制度是必要的。
防治腐败必须有严厉甚至苛刻的制度。政府也在不断地实验各种手段来预防官员腐败,只是口子开得太大,用网友的话说就是“养肥了再杀”,这就让官员们从心理上松懈下来:我只拿一点点。积少成多,当养肥了的贪官被推上审判庭时,国家和人们利益都已经受损。这时,相关机关又因为他们莫须有的坦白等情节而从轻判罚,这时的贪官已经为子女们挣下了立足的家业,也容易获得保外就医、减刑等优待,可以说此生基本无憾了。
因此,防治腐败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制度上。首先要加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力度,把反腐和干部的评优、升迁相挂钩;纪检等部门要定期约见各部门一二把手,给他们敲敲警钟,唱唱反腐经;各级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也要尽快落实下去;纪检部门还要及时进行摸底检查,利用各种媒体对贪污腐败分子进行曝光。在反腐工作中,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主导,执行者要有一颗正直不畏强权的心,当然他们还需要更大的权力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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