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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铭案的民意期盼:酒后驾车必须严惩

(2009-09-08 10:28:40)
标签:

法律

公共安全

民意

无期徒刑

孙伟铭

杂谈

分类: 墙角视界

  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今天上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孙伟铭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新网 9月8日)

  在孙伟铭案宣判前的一个小时左右,广东佛山黎景全案也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而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孙伟铭案的二审判决结果作出释疑。据司法界相关人士称,这次最高院新闻发布会上,有可能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对类似危险驾驶行为引发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不过,复杂而拗口的法律推演,对我们绝大多数非法律专业的公众而言,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那些看起来并不复杂的案情,一旦放到法律框架中去探讨,结论就有了多种可能。对于大众而言,却只想知道,以后碰到类似事情会怎样处理?实事求是的说,在这两起案件中,法律发挥了应有的威力,但还留给我们更多的想象空间:

  首先,对酒后驾车的治理要常规化。前不久,在公安厅的部署下,全国各地都对酒后驾车进行严查和严打,可以说它所收到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也受到了普通民众的欢迎。但这毕竟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做法,如何来把它常规化,这一直是社会热议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

  第二,酒后驾车必须严惩。现在的司机大多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也都知道酒后驾车可能造成的后果,但他们却依然开车上路了,这本身就是一种主观故意。另外,这些酒后驾车的人都有一种过度的自信,认为自己不会出事,更有富贵一族认为出了事也只是赔点钱而已,他们甚至都自负的认为自己不会在车祸中出事,至少不会丢命,所以法律必须给他们提个醒,一旦出车祸丢的不仅是他人的命,也是自己的命。
  有数据表明美国一年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事故为1万起,而中国今年上半年就有22万起,很多城市中甚至一天连发数起车祸,在孙伟铭案中,受害人家属也都有过酒后驾车的经历,可以说酒后驾车无时无刻不在冲击着我们的公共安全。如果发现酒后驾车就吊销驾照,还有几个人敢醉醺醺的上路?

  在孙伟铭案宣判后,柴静说受害者家属都表现出了对法律的尊崇,但这种尊崇就一定有道理吗?我们的法律都类似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纵容,造成了一起又一起的悲剧。而受害者家属所说的:出于对孙伟铭父亲的同情,他们接受这个结果,他们不想看见另外一个家庭出现支离破碎的悲剧,这难道不是一种发自大爱中的抗诉吗?

  人命关天,酒后驾车不仅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也在威胁着驾驶员自己的安全,一旦惨剧发生,所造成的将是N个家庭的悲剧,这样的后果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仅仅靠复杂的法律解释并不能完成任务,它需要一个标杆性的一刀切,让所有敢酒后驾车的人想想都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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