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
(2014-09-21 11:36:56)年轻时读安妮·勃朗特的《女房客》,感觉不值一读,其才华远逊其姐夏绿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这部长篇小说只有一个情节烙在我心里,那就是男主人公之死(原型应该是作者英年早逝的哥哥)。这是个轻浮风流、贪图享乐的年轻帅哥,给他的妻子带来莫大的痛苦,他的死自然不会让我唏嘘叹惋。这样的一个人,死就死呗,活着也是玷污大地。可是这个人物临终前的极度恐惧和愤怒把我震呆了,久久无法释怀——我目睹了一个人在死神面前无理撒泼,哭闹着嚎叫着挣扎着不愿意就范。这场面竟让我想到了农村杀猪的场景,那可怜的牲口在临终前叫得那么凄厉。难道将死之际,人和动物一样,只留下最本能的恐惧和绝望?
后来读屠格涅夫的《父与子》,牢牢记住了书中年轻的巴扎罗夫。我在生活中未曾见过言辞和思想如此锋利之人,而他又是一个极为理性的实干家,注定是要干一番事业的,他的粉丝和父亲都把他视为一个巨人。突如其来的伤寒症剥夺了他所有的梦想和努力。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他躺在病床上,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说:“你看这糟透了的景象:一条蛆虫,被踩得半死了,可是还在蠕动,我也曾想着去破坏一切,我不会死,死轮不到我,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我这样一个巨人,现在想着的却是如何死得体面些,虽然谁也不来注意……”
我很失望!他是我心目中的革命党人(也就是说,迟早都会成为这类人),这些质地不俗的先进人类辞别世界的时候是那么光彩照人(我就不必费力举例了)——生得未必伟大,死时绝对光荣。这是他们吸引我的重要元素。可是,这个巴扎罗夫怎么会那么想呢?即便到了生命的终点,也不该想这种无聊的问题,发这种令人气馁的牢骚,他应该阐发一些积极的、有价值的观点,让心爱的人看到,他是如何地视死如归的。死,在我看来,是怀着眷念之情辞别这个世界,如同一个优雅的仪式。辞别之际,死者的每句话都将被视为珍宝,留给生者慢慢揣摩和怀念。哭闹着降临,微笑着离开。不该如此么?
父亲病房里住进来一个老人,双腿双脚肿得吓人,随着病危通知的下达,晚辈们都来了,把个床边围得满满当当。原来老人结过两次婚,前任和现任把儿孙们都叫来了,大家叽叽喳喳地守了一夜。第二天,老人的脚肿有所缓解,各项指标趋于正常。子女们等了两天,安排好值班的,散去了。一周后,老人自知不行了,让老伴把儿孙们都叫来。大家慌慌张张地陆续赶到,生怕错过了老人的遗言。老人把他们一个个叫到面前,气息奄奄地逐一叮嘱,病房里哭声一片,辞行的悲伤场面从傍晚持续到深夜。第二天早上,老人靠在床头,眼睛里有了光彩,各项指标又正常了。他的一个孙子(前妻那边的)压低嗓门跟母亲说:“下次别再打我电话了!真没了再通知我吧!丧假我都请两回了,单位里还不知道怎么笑话我呢!”子女们又散去了。老人的病床前出现了一个中年女人,是雇来的护工,值白班,整天在过道里转悠,偶尔也回病房瞅一眼老人:嗯,还活着!又赶紧溜出去找人聊天去了。
父亲所在病房的走廊外面,躺着一个半昏迷的中年男子,每隔几秒钟就会厉声高喝:“走啊!走!!……走啊!走!!”尤其是夜里,半个病区都听得见。男子的吼声里有股说不出的狠劲儿,仿佛在斥责该死的死神办事不力。我心里嘀咕:什么来头?死神也没他狠哪!确实有点来头。十年前,本市有两个黑社会团伙,其中一方的老大把另一方的老大当街活活砍死。还记得老同学描绘过葬礼上的盛况,一大批黑西服黑领带的弟兄从高档黑轿车里钻出来,黑压压一片,比香港黑帮片还拉风,很多市领导都参加了葬礼。凶手判了20年。病房里悄悄传开了:这个很会吼的男子,就是那个凶手,当年的黑社会老大。他从狱中转入医院,因为没有病床,只能躺在过道里,他的年轻妻子和两个小弟默默地照顾着他,探望他的弟兄络绎不绝。他足足吼了两天,陷入深度昏迷,张着嘴,脸色蜡黄,形同木乃伊,住院不足三天就被死神带走了。病友们方敢公开议论,“病人当中,他走得是最快的,也是唯一一个在过道里走的。”
在医院的最后一周,父亲第一次出现心衰,在过道里瘫倒,各种抢救后恢复正常。次日心跳又开始加速,心率超过140,甚至达到160,心脏失控般地狂跳,各种急救措施后又慢慢平静下来。最后几天,每隔几个小时就要抢救。心跳正常的期间,有时意识比较清醒,虽然说不出话,父亲会很听话地吃点奶糕或蒸蛋。总是要挣扎着下床,心心念念着回家,我们知道,内心深处父亲舍不得离开亲人,但是心衰越来越严重。医生满含同情地说,这种病人,到头来就是被活活憋死的。优雅体面地辞别这个世界,如同仪式一般——这种想法,在我已经成为过去。父亲走后,夜里常常睡不着,三个月来的点点滴滴在眼前晃动,调来调去脑海里只有这个频道。有时,突然因胸闷而惊起,感受到水中挣扎的恐惧,无比真切地体会到一种比死亡更可怕的感觉——那是恐惧本身。自忖:父亲这个病,如果换作我,我会不顾一切地主动辞别这个世界!我无法承受这么漫长而煎熬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