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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国度

(2011-12-26 22:14:22)
标签:

杂谈

分类: 人生感悟

   我第一次对诗歌感兴趣,还是上初二的时候。同桌的女生送了我一张新年贺卡,上面写了一首诗“赠婷婷: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伤/不要愤慨……”我心头飘过一阵阵惶惑:“生活欺骗过我么?我怎么不知道呢?……”在看到结束语“某某某(该女生的名字)赠”时,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她的诗竟然写得这么好!!嫉妒的小火苗烤得我滋滋冒烟。从此我开始发奋了——发奋读诗,发奋写诗——挣扎在相形见绌的自卑感中——直到有一天发现,那首诗是普希金写的……

 

   就这样,诗成了我的朋友。读师专时参加班主任的茶话会式婚礼,每个人都要表演节目,我朗诵了一首诗,内容讲的是两个相爱的人无法在一起(五年后他们离婚了……)——所谓无知者无畏,我很有激情地朗诵了一遍,还念了一个错别字,事后心里一直毛毛的。临毕业的时候,美丽的班主任对我说:“你在我婚礼上朗诵的那首诗让我很感动。”我欢喜得心跳加速,脸都红了。唱歌跑调的我暗暗把这首诗内定为自己的主打节目,决定一有机会就隆重推出。社会上却流行起了卡拉OK,我一直没捞着机会再次“感动”别人,现在更是不敢想了,一开口自己都会酸得满地找牙。

 

   现在的我,差不多忘了诗长什么样了……

 

   一直觉得,最强烈的希望和绝望,最深沉的痛苦和快乐,只能用两种方式来表达:一种是摇滚乐,一种是诗歌。上世纪五十年代,当“垮掉派”诗人金斯堡浑身赤裸地在台上朗诵他的《嚎叫及其他》时,人们见证了诗歌最后的辉煌。台下如痴如狂的万千粉丝让金斯堡充满了自信,宣称从他们身上“剜出的这块人生诗歌的绝对心脏足以吃上一千年。”可惜,不到十年,“绝对心脏”便无人啃了。同样是英年早逝,他们比海子幸福多了,不曾目睹消费社会的芸芸众生将诗歌践踏在脚底的绝情。

 

   都说,时代发展得太快了,要跟上它。我们比古人见多识广,心灵也似乎空虚得多,我们下意识地明白追求物质财富比追求人生价值要容易得多,所以把目光放在更宽敞的住宅和更精美的食物上。李安在《饮食男女》中借主人公之口道出:“人心粗了,食物吃得再精细也没有用。”是这个道理。有了诗歌,一壶清茶,几杯浊酒,就能营造一个令人心醉神往的世界。谁还会想到,我们曾是诗的国度啊,诗人仿佛社会的立法者,有一种不言而喻的尊贵和特权——那个时代,真的一去不复返了么?!我看到一些爱诗写诗之人,仿佛精神家园最后的守望者,在自己营造的蓝天下轻歌曼舞——只是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步入的是怎样的一个时代?我努力地去适应它,很少去思索人生的意义。媒体不需要我们的思索。我们刚被电视中某个悲惨的故事打动,还没来得及感慨就被纷至沓来的广告弄得心烦意乱;每家媒体都用自己的观点左右事实强加给观众,我们随着它们的指挥棒赞东家骂西家,乐此不疲,扭头就忘,娱乐而已。政治、军事、文化、体育,一切的一切,都是娱乐而已;连历史也以百家讲坛的形式活泼地登场,卖力地与各种选秀节目争夺市场。这确实是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有时走在街上,看着人来人往,我偶然也会想到:要不了多久,这街上又会流动着另一批面孔,他们中有些也会是这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俨然是这个星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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